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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结果公告

辽宁省 单一来源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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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12

一、项目编号 :JH25-210000-21689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

供应商名称:吉林大学

供应商地址:市辖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中标(成交)金额:790,000(元)

评审总得分:88.9(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一)目的任务 收集辽宁省降水资料,开展全省降水量和降水资源量分析评价;在现有地表水与地下水监测站点基础上,针对缺少监测资料的重要河流与地下水转化关键断面,补充开展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量调查监测与分析;评价形成2000年以来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不同级别地下水资源量、不同水质类型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储存量、地下水可开采量等成果,形成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成果。 (二)主要内容 1.分析从水利和气象部门收集的相关降水资料,开展全省降水量和降水资源量分析评价,分析不同区域降水现状及年度与周期变化规律,评价形成区域年度和多年平均降水量与降水资源量空间分布数据,为全省地下水资源年度和周期评价奠定基础。 2.开展地表水与地下水转化关系调查分析:在充分收集分析现有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站点监测数据的基础上,针对平原区主要河流补充布设50个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监测断面,分别于枯水期、平水期、丰水期对50个断面进行地表水的水位和流量监测,共50点150点次;每个断面在河道两岸补充2个地下水水位水温监测点,同期监测地下水水位水温,共计100点300点次;对监测点进行RTK高程测量,总计150点次;采集河底泥样品并进行达西试验200组,计算渗透系数等水文地质参数;分析判断地表水与地下水交互的时空演化特征,分析区内典型河流不同河段、不同时期的水量交换关系和机制,计算地表水与地下水的转化量。 3.开展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充分利用全国水文地质与水资源调查信息平台—地下水资源评价子系统,开展全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评价工作,形成2000年以来全省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不同级别地下水资源量、不同水质类型地下水资源量、地下水储存量、地下水可开采量等成果,通过地下水动态与水平衡演变分析,评价其空间分布特征,分析地下水储存量变化、资源动态特征及其影响因素等。 4.编制形成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报告等相关成果。

服务要求: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应在充分收集分析现有地表水和地下水监测站点监测数据的基础上,补充优化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监测断面。监测断面布设应充分考虑已有的水文站位置,综合考虑断面布局,避免不必要的重复设置,尤其要充分利用地表水储存量调查中河流水下地形测量工作断面数据,以实现资源的合理利用。 2.补充监测断面应能代表所在河段的水文特征,包括水流特性、河床形态、河道糙率等,选择能代表该区域综合水文特征的位置。 3.应选择河床稳定、河岸坚固的位置布设断面,以减少因河床冲刷、河岸坍塌等因素导致的断面位置和形态变化,同时避免回流、漩涡、跌水等复杂水流区域;测量监测断面应尽可能垂直于水流方向,以保证测量的水位、流速等数据能准确反映该断面的水流特性。 4.利用流量仪进行地表水水位流量的观测时,流量仪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校准,以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测量时水位应相对稳定,避免在水位急剧变化期间进行测量;流速应在流量仪的测量范围内,对于流速过高或过低的情况,应选择合适的测量方法或调整测量仪器参数;测量过程中要保持流量仪稳定,避免晃动和碰撞。 5.地下水监测点应布设在河道两岸,每个断面河道两岸均至少布设一个监测点;主要监测指标为地下水位和水温,其应与断面地表水监测同期开展;地下水监测点应开展机民井调查,选择井深、井结构比较清楚的、可以放置测量器具的机民井作为监测点,并填写机民井调查卡片;具体测量要求参照《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DZT0470—2024)》。 6.对地表水监测点和地下水监测点应参照《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开展RTK高程测量。 7.参考《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中关于河道沉积物采样的相关规定,采集河底泥样品。 8.开展达西试验,计算河底泥样品的渗透系数。试验前应确保沉积物样品保持原状结构,避免扰动,并确保渗透仪内壁与样品之间无侧壁渗漏;试验时保持恒定水头差,避免水流波动影响测量结果;试验时要记录水温,并根据标准温度校正渗透系数;每组样品至少测量3次,取平均值以提高数据可靠性。 9.须提交《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报告(2000-2024年)》及相关图件。成果突出专业性和时效性。报告格式规范、内容丰富。图件规范、美观。

服务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服务标准:执行的技术标准与要求 1.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自然资办发[2024]7号); 2.辽宁省水资源基础调查实施方案(辽自然资办函[2024]119号); 3.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规定第3部分:地下水资源调查; 4.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规定 第5部分:水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结构; 5.地下水统测技术要求(DZT0470—2024); 6.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规范(DZT0469—2024); 7.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问答(第一批)(自然资调查函〔2024〕26 号); 8.水资源基础调查技术问答(第二批)(自然资调查函〔2024〕34号); 9.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 1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 11.河流流量测验规范(GB50179-2015); 12.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2009); 13.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 495-2009); 14.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 18314-2001); 15.水文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DD2019-03); 16.环境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DD2019-07); 17.生态地质调查技术要求(1:50000 )(试行)(DD 2019-09); 18.水文地质调查规范(1:50000)(DZT0282-2015)。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小航、马鹤轩、田凤云、付玉红、沙元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1,8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东路28号

联系方式:024-66859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田诗洋

电话:024-22825609

十、附件

采购文件:定稿--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省地下水资源周期调查评价

供应商名称:吉林大学

1.其他: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已盖章.jpg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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