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UTASZ-20253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理工大学带有主动风切变功能的风洞实验系统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预付款;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70%的尾款;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甲方向乙方一次性退回履约保证金(无息)。”
现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完成主要设备(风机、变频器)物料采购后,应向甲方提供采购合同或能证明采购已发生的照片或文件。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进度款之前,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60%的进度款保函。甲方在收到该进度款保函后三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0%作为进度款。该进度款保函的有效期应持续至乙方完成全部发货义务。
(3)乙方完成全部发货后,应向甲方提供经签收的发货单、物流凭证等文件,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前述进度款保函予以解除。
(4)设备在甲方指定校内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函,甲方在收到履约保函后三日内支付剩余10%的尾款。
(5)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如设备无任何质量问题,则前述履约保函在期满后自动解除。
(6)进度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必须为银行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如供货期间、履约期间因特殊原因导致保函有效期不满足上述条件,中标人应无条件办理保函展期,直至满足条件为止。”
2.原招标文件中:
“履约担保: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合同总价款10%的履约保证金。”
现更正为:
“履约担保: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有效期覆盖质保期第一年。
注:履约保函递交方式为银行见索即付独立保函。”
3.原招标文件“一、投标函”中: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_____%的履约保证金。”
现更正为:
“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_____%的履约保函。”
4.原招标文件“十、提交履约担保承诺书”中:
“如果我单位有幸中标,在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前,保证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如届时不提供,贵单位可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现更正为:
“如果我单位有幸中标,在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前,保证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如届时不提供,贵单位可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理工大学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科技园大厦C座409室
联系方式:李老师/孙老师;0411-84709969/84706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软件园路80号科技园大厦B座601室
联系方式:王元/张淑媛;0411-39700128/397001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元
电 话: 0411-397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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