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补遗)书
补遗书第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巍山至凤庆高速公路第三方服务招标(施工监理、机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沿线房屋建筑设施工程施工监理、隧道桩基检测服务、中心试验室、桥梁施工监控服务)(招标项目编号:GC530000202500160001,以下简称“本项目”)于2025年5月2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JDJAJL-1、FJJL-1、SDZJJC-1、SDZJJC-2、SDZJJC-3、ZXSY-1、QLJK-1标段《招标文件》做以下变更澄清:
1、JDJAJL-1标段“资格审查资料”要求变更
原条款:“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变更为:“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2、FJJL-1标段“资格审查资料”新增要求
新增条款:“如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3、SDZJJC-1、SDZJJC-2、SDZJJC-3、ZXSY-1、QLJK-1标段“资格审查资料”要求变更
原条款:“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由该项目委托人出具的、承诺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变更为:“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人员能够从该项目撤离的承诺。”
4、注意事项:
(1)上述“资格审查资料”是指本项目各标段《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4款对应的要求。
(2)本澄清(补遗)书是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解释顺序以最新编号为准。
(3)本次澄清(补遗)书于2025年5月30日发布,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满足15日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临沧市高速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5年5月30日
招标代理:云南五伊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