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5宗经营性用地、10宗产业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性用地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宗地情况、竞买要求:
(1)宗地1土地连同建筑物一并挂牌出让,现状利用。如新建、改建、扩建,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建筑高度、建筑风貌、建筑退线、停车位配建等应符合《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0-2035年)》《西安市建筑技术管理若干指引(试行)》《西安市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标准》(市资源发〔2023〕3号)等管控要求。
(2)宗地2、宗地3、宗地4竞得人须执行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规划条件书配建要求在宗地范围内建设各类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宗地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由辖区住建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3)宗地4位于安全控制区,竞得人在项目后期的开发、建设、使用中须落实国家安全部门相关要求,由航天基地管委会监督落实。同时宗地4竞得人须为南侧 HT01-6-13宗地预留宽10米的出入通道,并按市场价有偿提供138个地下车位。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4)宗地5竞得人须自持25%地上建筑面积,自持期限10年,自持期间不得分割转让、分割抵押,不得以租代售,由高新区管委会做好监管落实。
(5)宗地2、宗地3、宗地4、宗地5装配式建筑或绿色建筑等有关要求按照各宗地规划条件书约定执行。
(二)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以上经营性用地挂牌出让活动。住宅用地不接受个人报名参与竞买,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单位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住宅用地竞买。
(2)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3)住宅用地竞得人不能提供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有效证明、购地资金不符合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4)以上挂牌经营性用地均不接受联合竞买。
(5)以上挂牌经营性用地均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产业用地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宗地情况、竞买要求:
(1)本次挂牌宗地6、宗地7、宗地8、宗地9、宗地10、宗地11、宗地12、宗地13均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应,具体要求以宗地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2)以上挂牌产业用地装配式建筑或绿色建筑等有关要求按照各宗地规划条件书约定执行。
(3)本次挂牌宗地6、宗地7、宗地8、宗地9、宗地10、宗地11、宗地12、宗地13、宗地14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亩均产值、亩均税收等均须符合辖区政府、管委会产业要求,竞得人须与辖区政府相关部门、管委会签订监管协议,由辖区政府相关部门、管委会做好项目后期投资建设投产监管。
(二)竞买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
(2)以上挂牌产业用地均不接受联合竞买。
(3)以上挂牌产业用地均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EF%BC%89%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9%99%95%E8%A5%BF%E6%9D%83%E7%9B%8A%E7%B1%BB%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3%80%82%E5%87%A1%E6%8C%81%E6%9C%89%E5%B7%B2%E8%A7%A3%E9%94%81CA%E9%94%81%EF%BC%8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9%E3%80%81%E6%8C%89%E8%A6%81%E6%B1%82%E8%B6%B3%E9%A2%9D%E7%BC%B4%E7%BA%B3%E7%AB%9E%E4%B9%B0%E4%BF%9D%E8%AF%81%E9%87%91%E7%9A%84%E7%94%B3%E8%AF%B7%E4%BA%BA%EF%BC%8C%E6%96%B9%E5%8F%AF%E5%8F%82%E5%8A%A0%E6%9C%AC%E6%AC%A1%E4%BA%A4%E6%98%93%E6%B4%BB%E5%8A%A8%E3%80%82CA%E9%94%81%EF%BC%8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9%E7%9A%84%E5%8A%9E%E7%90%86%E7%A8%8B%E5%BA%8F%E5%92%8C%E8%A7%A3%E9%94%81%E8%A6%81%E6%B1%82%E8%AF%A6%E8%A7%81%E3%80%8A%E8%A5%BF%E5%AE%89%E5%B8%82%E5%9B%BD%E6%9C%89%E5%BB%BA%E8%AE%BE%E7%94%A8%E5%9C%B0%E4%BD%BF%E7%94%A8%E6%9D%83%E7%BD%91%E4%B8%8A%E4%BA%A4%E6%98%93%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8%A7%A3%E9%94%81%E6%8C%87%E5%8D%97%E3%80%8B%EF%BC%88%E8%8E%B7%E5%BE%97%E5%9C%B0%E5%9D%80%E4%B8%BA%EF%BC%9Ahttp://sxggzyjy.xa.gov.cn/%E6%9C%8D%E5%8A%A1%E6%8C%87%E5%8D%97%3E%E4%B8%8B%E8%BD%BD%E4%B8%93%E5%8C%BA%EF%BC%89%E3%80%82%3C/p%3E%3Cp%3E
四、挂牌时间
网上挂牌期限为2025年9月30日9时至2025年10月20日16时整,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和支付竞买保证金。挂牌竞买保证金支付截至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16时整。网上挂牌报价截至时间为2025年10月20日16时整。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并以出让文件及附件为准。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网址:http://***/)查询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竞买人操作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会员端操作手册》(获得地址为:http://***/%E6%9C%8D%E5%8A%A1%E6%8C%87%E5%8D%97%3E%E4%B8%8B%E8%BD%BD%E4%B8%93%E5%8C%BA%EF%BC%89%E3%80%82%3C/p%3E%3Cp%3E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延期、终止等变更情况,请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七、公告期间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请致电宗地联系人,对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网上挂牌交易业务咨询: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三处:86510029(转80709)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处:86510029(转80715)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86510029(转80211),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2楼服务台12号窗口。
网址:http://***/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