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分公司2026-2028年通信项目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分公司2026-2028年通信项目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编号:04-16-04A-2025-D-F-A28470)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一阶段设计。
(1)建设规模: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预算金额(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 万元) | 建设地点 |
| 1 | 梅州分公司2026-2028年通信项目工程设计服务框架采购 | 250.00 | 梅州市 |
备注:
1)最终规模及详细设计工作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最终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2 设计服务期限: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028年12月31日;按单项项目计算,具体单项项目自订单下达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计任务,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2.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500000.00元(不含增值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或以上),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或以上))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2年10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工程的相关设计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5项目团队要求:
1)配备1名设计总负责人。另外根据项目要求还须配备5名或以上的设计人员(不含设计总负责人)。以上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5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及劳动合同。
2)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设计总负责人及设计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验年限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体现。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3)服务保障承诺:中标人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含设计总负责人)须具有保额150万元及以上的人身意外险保障,或承诺中标后对参与本项目的团队人员(含设计总负责人)购买保额150万元及以上的人身意外险保障;。
备注:已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的中标人请提供清晰的保险凭证,未购买的中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3.1.6设计软件要求承诺:中标人需承诺使用的设计软件为正版软件,如涉及版权纠纷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3.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自2022年11月0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00年1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11月18日00时00分至2025年11月25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8投标人注册”。
5.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下载招标文件的标段的投标。
5.2.3招标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5.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09时0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E3%80%81%E5%B7%A5%E4%B8%9A%E5%92%8C%E4%BF%A1%E6%81%AF%E5%8C%96%E9%83%A8%E9%80%9A%E4%BF%A1%E5%B7%A5%E7%A8%8B%E5%BB%BA%E8%AE%BE%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7%AE%A1%E7%90%86%E4%BF%A1%E6%81%AF%E5%B9%B3%E5%8F%B0%EF%BC%88https://txzbqy.miit.gov.cn%EF%BC%89%E3%80%81%E4%B8%AD%E5%9B%BD%E7%94%B5%E4%BF%A1%E9%98%B3%E5%85%89%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投标人注册
8.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集中招标文件。
8.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8.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9.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地 址: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中环东路51号中国电信梅州分公司
邮 编: 514071
联 系 人: 罗大庆
电 话: 0753-2328231
电子邮件:luodq.gd@chinatelecom.cn
网 址: www.chinatelecom.com.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华潮大厦15楼
邮 编: 514071
项目负责人:古炎辉、钟育强
联 系 人: 郭锦波
电 话: 13380579693
电子邮件:13380579693@189.cn
网 址: https://***/%3C/p%3E
开 户 名: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28470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10.行政监督部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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