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
行政审批局
以
大审审批【
2005
】
0062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
19317.085
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五环公园东西停车场、书画院东西停车场、民族宫东西停车场、生态馆停车场、尚华酒店停车场、盛景澜湾停车场、双臼公园停车场、萨拉曼卡停车场的现有停车位新建
11
个充电站,包含快速充电桩
573
根,单车位道闸
573
套,智能安防预警系统
58
套,消防设施
11
套及其他配套设施,其中高压线缆(
10KV-YJV22-3x240
)敷设
16662
米,高压线缆(
10KV-YJV22-3x120
)敷设
3911
米,电力电缆保护管(
MPP200
)
16235
米,低压电缆(
ZC-YJV-0.6/1kV-4*70+1*35
)敷设
23474
米,低压电缆 (
ZC-YJV-0.6/1kV-2*95+1*25
)敷设
19130
米;同时电网改造包括高压线缆(
10KV-YJV22-3x185
)敷设
4364
米,高压线缆(
10KV-YJV22-3x240
)敷设
10214
米,电力电缆保护管(
200MPP
拉管)
13053
米及其他配套设施等;本次为
一
标段,
工程施工
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
建设地点:大厂高新区境内。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
36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
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
53928525.00
元;
标段划分:
大厂高新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及以上资质
或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②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下列
A
、
B
任一资质即可:
A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
]
颁发的证书)。
B
: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
<2025
年第
30
号令
>
及《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
国能发资质
[2025]44
号
>
颁发的证书)资质;
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
壹
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机电工程类专业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3.
6
其他:
本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不低于总预算金额的
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份额比例不低于60%(即预算总额40%的基础上预留60%)。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至
2025
年
12
月
1
1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2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详细地址)
获取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
资料
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
资料
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
2
月
25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大厂回族自治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2
、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全省远程异地评标。
3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
0316-8836057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薛森
,
联系电话:
0316-2281196
9
.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316-8930206
电子邮箱:
dcnybgs@sina.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13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大厂回族自治县创业大厦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 28 号中恒大厦北楼 23 层
|
联系人:
|
何震
|
联系人:
|
薛森
|
电话:
| 0316-5277129
|
电话:
|
0316-22811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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