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扬州市城区东片排涝通道整治工程(扬州市主城区闸站改造及排涝能力提升一期工程)闸站机电改造部分经扬州市数据局以扬数据投资〔2026〕138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现委托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扬州市广陵区通运闸站,位于运河北路与七里河交汇处西侧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等相关意见;为解决强降雨时城区内涝频发问题,扬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扬州城区内涝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本工程对提高城区东片排涝标准,缓解河道周边积水受涝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是十分必要的。本工程等别为Ⅲ等。本工程分期实施,本期实施市直管关键闸站双回路供电保障工程、通运闸站机组改造工程、黄金坝闸站机组双向运行改造工程,建安投资约1400万元,分3个标段实施。
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本标段对通运闸站现有9台机组,其中4台600ZLB-70型机组于2025年更新,本工程维持其现状;拆换其余5台900ZLB-100型立式轴流泵及配套电动机,更新相关配电设施。改造后5台泵单机设计流量2.8m3/s,泵站总抽排流量由15m3/s提高至18m3/s。本工程在现有泵房内实施机组更新改造,泵房主体及既有穿路出水涵维持现状。具体范围以第6章招标图纸及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2.3.1招标范围:通运闸站机组改造工程施工标(合同编号:YZCQDPZZ-2026-TYJZ),更换5台900ZLBc-100型立式轴流泵及5台180kW配套电动机;更换1台1600kVA干式主变压器、5台主机软启柜,增设1台无功补偿柜,更新相关高低压柜元器件和低压电缆;完成原设备拆除、安装接线、保护整定、联动调试、试运行及相关恢复工程。
2.3.2本次招标对应的批复建安及设备投资约:332万元。
2.4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另计),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2026年12月20日之前完成本标段所有设备采购及安装。
2.5质量目标:合格,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1~631.4-202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下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需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上传至系统中(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 。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9)施工设备要求: / 。
(10)其他要求: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 联合体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6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广陵区文昌东路9号)。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2.资质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
3.业绩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
4.财务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
5.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
6.项目经理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
7.技术负责人资格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
8.其他人员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
10.施工机械设备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
11.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
12.社会保险 |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 |
13.联合体 |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
14.分包人资格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3、0.64、0.6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316.03万元。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②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③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7.4分值构成
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施工组织设计21分、投标报价70分、项目管理机构7分、企业业绩2分。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1) | 一、施工组织设计 (21分) | 1.1施工总体布置 (2分) |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 (3分) |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进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 (3分) | 1、现状机组拆除、吊装及保留设施保护方案合理,得1分。2、机泵、电动机和配电设备安装调试方案及停机切换措施可行,得1分。3、试运行、安全和汛期应急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4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7分) | 1、机泵及电动机安装工艺和质量控制措施合理,得2分。2、主变压器、软启柜、补偿柜及高低压柜改造方案合理,得2分。3、电缆敷设、接地方案合理,得1分。4、联合调试与试运行方案完整,得1分。5、既有设施保护与恢复措施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5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和档案资料(3分) | 1、质量保证体系健全、通病防治措施可行(1.0分)。 2、安全文明生产、水保、环保及扬尘和噪音管控等(1.0分)。3、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廉政等保证措施方案;档案资料管理方案(1.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6针对本工程特点分析及采用的特殊措施(2分) | 1、工程项目实施的难点、重点分析,分析得当得1分。 2、针对难点、重点采取的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1.7服务保障 (1分) | 针对本项目服务保障措施合理性、完整性等,方案细致全面、合理,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 ||
2.2.4(2) |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70分) | 2.1投标报价 (70分) | 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
2.2.4(3) | 三、项目管理机构 (7分) | 3.1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 项目部主要人员具有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须提供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6年7月-2026年9月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得分。 |
3.2项目经理答辩 (5分) | 项目经理答辩采用闭卷,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 答辩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第3开标室) 答辩签到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11时00分,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并签到。 | ||
2.2.4(4) | 企业业绩 (2分) | 近5年(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15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类似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如合同协议书中无法明示机电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其他要求 | 注:1、本项目技术方案为暗标,暗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4要求。 2、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3、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4、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5、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8.其他内容
8.1本项目监督部门: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87939920
8.2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联系人:李工,电话:0514-87015090
8.3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黄金坝闸站机组双向运行改造工程施工标→通运闸站机组改造工程施工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决标。
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当某个标段出现对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质疑、投诉且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时,不改变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顺序。已经在其余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不再参加被质疑、投诉的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太平北路16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4-8701509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唯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06号,商城国际大厦19F1910室
项目负责人:陈刚
联系人:陈刚、魏水苹
电话:0514-87880356、13101952550
电子邮件:1754380398@[链接]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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