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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佳木斯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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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Z0400G251210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佳木斯市郊区发展改革工信局文件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佳郊发改工信[2024]36号)、关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佳郊发改工信[2025]28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是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争取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投诉受理单位为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亚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郊区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佳木斯市郊区现有供热范围内,共分三个片区25个小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改造dn125供热低压管道93415.6米,改造dn300供热中压管道2130米,以上供热管道中,庭院管道30442米,楼梯间立管62973.6米,换热站管网2130米,改造换热站20座(实际以发生为准);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过程咨询工作完成之日止;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包含项目全过程管理、招标代理、工程造价等,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6.1项目全过程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和协调、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监理管理、验收管理(档案验收、完工验收、竣工验收等按建设工程规范内容及其他要求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2.6.2招标代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监理等招标服务工作。

2.6.3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编制、结算审核及与本项目造价方面相关的咨询服务。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项目总投资及招标控制价:

2.8.1项目总投资:19417万元。

2.8.2招标控制价:按批复费用的85%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招标代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工程造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全过程管理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3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2.4投标人拟配备人员的专业、数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并且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

:1.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员工且人证合一,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全过程管理总负责人可兼任分项负责人,但最多只能兼任一个岗位;

3.上述人员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连续在本企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未被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为准);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各专业负责人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为准;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4.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到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时间及方式

6.1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线上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开标时间:2026年01月0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佳木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体上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提倡投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投诉。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4009980000

9.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为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 hljtbx。

9.4凡在本市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中标企业:

1.如遇到“用工难”问题,可拨打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服务专线0454-3986686或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为招投标中标企业提供用工服务的通知》中扫描工作人员二维码;

2.如遇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合同签订、用工管理、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可拨打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服务专线0454-3986650或微信小程序添加佳木斯劳动人事微仲裁;

3.如需采购建筑主材产品,可参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布的建设项目采购产品服务清单,链接地址(https://***/xwdt/001003/20231009/8ee5bedc-6d5e-4926-9a4a-ee8cfccc8976.html%EF%BC%89%EF%BC%9B%3C/p%3E%3Cp%3E

4.如遇“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等问题,可以联系佳木斯市各银行申请办理中标贷款业务,贷款融资银行业务咨询链接(https://***/zcfg/002006/20240329/f4e7214e-b5ce-4f27-8e60-e4bd37e46466.html%EF%BC%89%E3%80%82%3C/p%3E%3Cp%3E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佳木斯市建设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54-6715112

招 标 人:佳木斯市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佳木斯市红旗街696号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454-858478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亚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大街24-2号华润置地公馆3栋1单元12层4号

联 系 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13159978633

电子邮箱:hlj_yzzb@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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