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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招标主副食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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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新财公开采购-2026-37
2、项目名称: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主副食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6,989,312.00元
最高限价:6989312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
1A包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招标主副食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A包4193587.24193587.2 是 4193587.2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4193587.2
2B包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招标主副食配送定点供应商项目B包2795724.82795724.8 是 2795724.8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2795724.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机关及19个消防站,共计512人,为满足日常主副食供应,提升伙食质量,按照全年365天,基层站伙食标准:44元/人/天,按照85%人员在位率,全年共计698.9312万元。经综合研究,大队及各队站主副食实行统一配送。5.2 采购范围:A包:新郑大队、新村路消防站、神州路消防站、特勤消防站、祥云路小型站、汇通路消防站、腊梅路消防站、千古情小型站、龙湖镇小型站、薛店镇专职队、孟庄镇专职队、郭店镇专职队、龙湖镇专职队主副食配送定点供应商。B包:郑许路消防站、轩辕路小型站、风苑路消防站、观音寺镇专职队、城关乡专职队、梨河镇专职队、新村镇专职队主副食配送定点供应商。(注:按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米面油、肉类、禽蛋类、水产海鲜类、蔬菜及水果类、奶制品类、冷冻食品类、调味品类、干货类等主副食品配送,包括但不限于主副食品的采购、供货、包装、运输、保险、装卸、检验检疫、售后服务及其他相关伴随服务等) 5.3 服务期限:1年;合同服务期满后,可根据履约评价情况终止或者续签(最多可续签2年)。5.4 供货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5.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且满足采购人要求。5.6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包(注: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的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包,若评审中同一供应商在多个包中均排名第一,评审委员会按照标包顺序选择靠前标包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其他标包中将不再被推荐中标候选人,由其他供应商根据得分高低依次递补;如后续包中可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足三名时,则视为该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按照废标处理。)5.7 履约验收: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条款规定进行验收。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文件)3.2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链接])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本项目开标结束后至评标开始之前;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3.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一)捏造事实;(二)提供虚假材料;(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3.5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不允许转包、分包,不允许挂靠其他公司参与投标。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至 2026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链接])
3.方式:(1)投标企业须完善更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新郑分中心企业信息并取得数字证书。(2)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新郑分中心 ”点击“交易主体登录 ”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3)获取招标文件后,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新郑分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链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11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新郑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链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各包预算为概算,最终合同支付金额以服务期限内实际发生额为准,但不得超过预算金额。(2)投标文件的上传: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的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供应商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完整的原件扫描件。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应提前 30 分钟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郑分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链接])”进行远程开标准备工作,先进行签到,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保证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的解密、现场答疑澄清等活动。(4)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政策。注:本项目采用综合结算率(%形式)报价,综合结算率最高限价100%。因招标公告为政府采购固定格式,无法在最高限价处填百分比。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郑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新郑市新村大道与弘远路交叉口消防大队
联系人:岳晖
联系方式:0371-626046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西三环与北三环交叉口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2层
联系人:刘勇琪、郭少辉
联系方式:15637140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琪、郭少辉
联系方式:156371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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