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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州省优质肉牛冻精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种公牛采购)招标公告

贵州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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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州省优质肉牛冻精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种公牛采购)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TC2598055

 

 

 

 

 

 

 

 

 

 

 

 

 

 

 

 

 

 

 

 

 

 

 

 

采购人: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5-10

2025年贵州省优质肉牛冻精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种公牛采购)的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贵州省优质肉牛冻精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种公牛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1%E6%9C%8826%E6%97%A5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TC2598055

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优质肉牛冻精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种公牛采购)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5000D6T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100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2025年贵州省优质肉牛冻精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种公牛采购)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0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材料编入投标文件。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具有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6日 至 2025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hallweb/%EF%BC%89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资格申请)板块,在信息列表中找到【操作】点击对应项目的【下载(资格申请)】网上交易大厅网址:https://***/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EF%BC%89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采购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省畜牧兽医研究所

地 址:贵阳市南明区小碧乡老里坡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540142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号正汇国际大厦B座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马超

项目联系方式:1811185229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超

联系方式:18111852295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

 

 

 

一、关于开标程序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

1.开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自行登陆远程开标系统,根据系统检测提示完成开标电脑环境配置。(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

https://***/fwzn/xzzx/czsc/%EF%BC%89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予以拒收投标文件: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整上传;②未按规定进行电子签名、加密。③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远程解密:在解密前采购人(代理机构)对递交的纸质保函真伪进行验证,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投标保证金交纳不成功,不得参加解密。在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代理机构设置的时间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

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

https://***/fwzn/xzzx/czsc/%EF%BC%89

4.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

6.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二、关于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加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最大不超过

500MB。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

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三、关于异常情况处置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项目开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向监督部门报告:

 

1.交易系统发生服务器故障、业务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等,导致无法正常访问网站或无法正常使用交易系统;

 

2.受到网络攻击或发生安全漏洞等问题,导致交易系统有潜在泄密风险;

 

3.发生计算机病毒,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4.发生电力或网络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5.其他非投标人原因,导致开标无法正常进行。

 

若发生的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排除,则重新启动项目开标;若三个小时内未排除故障,则另行通知开标时间。

四、关于注意事项

 

1.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会议期间,供应商均应在开标设备旁,直至开标结束,如因不能及时响应或反馈导致出现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参加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项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加密的投标文件。

 

3.供应商应提前完成数字证书的检查,确保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中使用的数字证书与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为同一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绑定的移动证书),确保开标过程中可正常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确认报价、

开标异议等网上交互相关操作。(环境配置及加解密注意事项详见:https://***/fwzn/xzzx/czsc/%EF%BC%89

 

4.投标文件加解密只能始终选择实体CA证书(实体CA锁)或移动CA证书(贵州交易通APP)其中一种方式,在交易活动过程中不能交叉操作使用。

注:贵州交易通APP的注册办理及咨询,可拨打官方服务热线:400-658-7878,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

 

5.请早于项目开标时间1天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使用平台提供的环境检测工具进行开标环境检测(实体CA锁检测地址:https://***/hallweb/open-web/

6.开评标全过程中,供应商参与远程交互的人员应始终为同一人,若随意更换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7.因供应商使用的操作终端(软件或硬件)发生故障或参数设置等问题,导致不能参与交易活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供应商在开标过程中操作遇到问题时,请及时向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咨询电话:0851-85971671/85971629;QQ群530035634贵州交易通服务热线:400-658-7878QQ群:597556561)

(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开标描述与本须知不一致的以本须知为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2025年贵州省优质肉牛冻精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种公牛采购)

2

项目文号

(如有)

 

3

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100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00元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提供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材料编入投标文件。

2.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

3.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元):¥5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开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详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开户单位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开户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

(详细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执行)。

6

投标报价

投标包价须包括:产品、运输(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保险、装卸、各种税费等直至货物到达使用地点并能正常投入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总价包干。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为电子招标不见面开标项目: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远程开标需使用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进行远程解密,解密证书必须是生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加密数字证书。

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交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

8

开标

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开标地点: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如有变更以变更公告内容为准。

开标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

9

评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0

供货期、交货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

供货要求

一、供货前供应商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二、供货前供应商须提供:

1.口蹄疫免疫记录,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2.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合格动物疫病诊断(检测)报告,包含:

(1)口蹄疫抗体检测报告;

(2)“布鲁氏杆菌病、结核杆菌病”阴性检测报告(抗原或抗体);

(3)口蹄疫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三、供货前,供应商须提供采精种公牛近3个月的采精记录。

四、供货前,供应商须提供采精种公牛及后备种公牛的阶段性性能测定数据。

12

验收标准

符合采购人需求。

13

验收方式

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14

售后服务

供应商须负责隔离期间的饲养管理技术服务,期间种公牛如出现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死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应商须无条件进行更换。

1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供应商中标金额的30%;到达隔离场后,支付供应商中标金额的60%;完成验收后,支付中标金额的10%。

16

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现金形式),交货完成无问题后办理无息退款。如中标供应商未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7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18

质疑

(一)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配合答疑。

(二)受理条件

1.供应商所提出质疑,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供应商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当加盖质疑单位公章,法人章及法人亲笔签名。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供应商在认为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质疑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质疑事项及相关依据,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详细地址、邮编等基本信息。质疑函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法人章及法人亲笔签名,一份送本项目代理机构,一份送采购人处。

2.质疑文件递交地点: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号正汇国际大厦B座9楼

联系人:马超

联系电话:18111852295

3.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代理机构作出答复(采购人配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五)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19

招标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代理机构根据: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招标代理收费标准收取。

二、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20

发布公告的媒介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21

发布中标公告的时间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采购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

一、签订时间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六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必须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在合同签订2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送至采购代理公司,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合同公告。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以上规定时间办理,造成的所有后果自负。

二、合同内容

本项目拟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见第五章有关内容。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3

采购项目需

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本项目是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农、林、牧、渔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型企业/小微型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24

其它

1.如投标文件中有英文或其它语种时,请翻译成中文。

2.采购文件未尽事宜,中标后双方自行协商。

3.如采购文件其他地方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表述不一致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如采购文件中其他章节关于远程开标描述与“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不一致的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远程开标须知”为准。

 

供应商须知正文

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

二、变更公告

本项目将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发布技术参数、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等有关内容的变更公告。供应商须关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关于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变更公告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因特殊需要推迟开标时间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上发布变更公告,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自行关注。

二、获取方式

以本项目公告中获取方式为准。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补充变更文件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所有采购文件的补充、变更将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二)采购人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应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发布公告形式形式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

(三)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公告期限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采购公告期限后获取采购文件的,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书面提出。

采购文件质疑、投诉的具体要求和流程详见采购文件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第二点:政府采购活动的质疑投诉。

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

一、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否□

二、交纳金额:

¥50,000.00元。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

1.投标保证金收取(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温馨提示:为确保保证金缴纳成功,建议您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的16:00前完成保证金绑定)。

2.投标保证金缴纳和退还按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规定办理,缴纳保证金的流程(详见

http://***/fwzn/xzzx/czsc/202008/t20200820_62579611.html%EF%BC%8C%E2%80%9C2020%E7%89%88%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4%BF%9D%E8%AF%81%E9%87%91%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2%80%9D%EF%BC%89%E3%80%82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

3.1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须由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系统内与投标项目进行绑定。

(2)在交纳保证金前,请先在交易系统的“企业诚信管理系统—企业基本信息—银行账户”下验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号、基本户开户支行号、基本户账户名称”等信息是否正确完善。检查完毕后,通过基本账户将保证金转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

账号:0109001400000182-0002

(3)保证金转账成功后登陆交易系统,点击【保证金管理】菜单下的【交纳流水查看】,查看该笔保证金是否鉴收成功。

(4)保证金鉴收成功后,点击【项目绑定】菜单中绑定投标项目,点击【绑定】按钮,绑定成功后保证金方可生效。

(5)项目绑定成功后,点击【交纳凭证】按钮,可打印保证金交纳凭证。未绑定或未绑定成功的,视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能参加投标。

(6)未绑定成功的保证金在60日内将自动进行退款。

3.2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的电子保函:包含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注: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可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须将打印的电子保函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再验证真伪。

(2)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外办理的投标保函(含纸质保函)、合法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须将电子保函原件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并在开标现场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官网查询验证未通过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

一、递交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有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递交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LED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本项目为电子招标现场开标项目,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的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2020版,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注:文件解密须注意: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使用数字证书(加、解密为同一把数字证书)在系统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在此时间内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放弃投标。(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省中心交易平台网上开标系统拒收: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②投标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③投标人未按规定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

(3)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人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平台:①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②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4)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三、递交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五节开标

 

一、开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LED屏显示的具体开标室)。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和参加开标会议。

 

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交纳成功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时间,将完整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GPT对应格式)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网址:ggzy.guizhou.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或撤回投标文件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

三、文件解密须注意

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指令后,供应商应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实体CA锁或贵州交易通APP),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如因供应商网络问题、访问设备终端问题、未按操作手册要求完成设备环境设置或检测、解密数字证书发生故障或用错等,导致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完整上传,视为投标无效。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将被省中心交易平台网上开标系统拒收: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3)供应商未按规定签章、加密的投标文件。

 

出现下列情况的,供应商须重新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完成到交易平台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会议。

 

开标结果确认:供应商在解密完成后,应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确认时间为10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内容进行确认且未提出异议(质疑)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公开开标信息:确认投标信息后,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内容包含所有投标人名称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并将开标记录表在网上开标系统内公开。

供应商如发现系统提取的自身投标信息不正确的,可通过远程开标系统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详细开标记录。

 

四、资格审查

 

开标会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第六节评标

 

一、评标时间

 

以本项目公告时间为准,如本项目发布变更公告的,以变更公告时间为准。

 

二、评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推选出一名评标组长,由评标组长按照以下流程组织评标:

 

(一)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照《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内容对投标人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通过的投标人进入评分环节。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分和中标候选人推荐。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废标处理,评标工作结束。

商务、技术实质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采购文件作了实质性响应,即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或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商务方面的要求。

无效标检查:依照本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投标人是否为有效投标。

 

(二)比较与评价:评标专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三)专家评分:评标专家严格按照评分表逐项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评分依据为投标文件提供的有效资料。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资料、未明确的内容,评标专家不得以个人的意愿、猜想、推测等方式得出的结论作为评分依据。评标专家须独立评分,不得相互抄袭评分分值(价格分除外)。

 

(四)评分汇总:评标组长将各评审专家的评分表汇总到评分汇总表,评分汇总表保留两位小数,按最终得分由高至低依次对投标人进行推荐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和商务优劣顺序排列。评分表交由评标组长汇总后,评标专家不得再更改各项打分分值(价格分及总分计算错误除外)。

 

(五)评标报告:评标组长根据评分汇总情况及排序情况,主持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按规定需涵盖公告发布情况、开评标情况、推荐排序及有关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政府采购法规规定的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须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

(六)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对评审过程和评审结果进行复核。评标委员会可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中存在的遗漏或偏差进行修正,完成复核后,确定评标结果及推荐排序。

 

(七)评标结束: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复核无误后,由评标组长宣布评标工作结束。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理好评标资料,并发放评审费用后评标专家方可离开评标区。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不得擅自离开评标区或进入其他评标室。

注:

(1)当初步审查结果确定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或招标文件存在重大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或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评标程序终止。

 

(2)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人员均不得泄露。

(3)开标、评标过程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相关录音录像资料由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以便为有关部门处理项目相关事宜提供资料。

 

(4)演示:如项目有演示需求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织。

 

(5)评标过程中,如需出具统一意见但评标专家意见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四、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单数。评标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经济有效的原则,按照评标程序,依法依规,根据招标文件所列评标标准,独立、认真、负责地开展评审工作,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一)享有的权利:

 

1.对相关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2.对投标人所供货物和服务质量的评审权;

 

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的表决权;

 

4.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审劳务报酬;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承担的义务:

 

1.提供科学合理、经济有效的评审意见;

 

2.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

 

3.发现投标人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有不正当竞争或恶意串通等违规行为,应及时向评审工作的组织者或相关监督部门报告并加以制止;

 

4.解答有关方面对评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或质疑;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询标与澄清

(一)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文件存在含义不明、表述不清、有歧义等情况,实质性影响评审结果的,评标委员会可通过交易中心平台书面向投标人进行询标,要求投标人对询问的问题进行澄清。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书面答疑和澄清。投标人未在通知的时间内进行答疑和澄清的,视为放弃澄清。

(二)投标人的答疑和澄清须为书面形式,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书面澄清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澄清和补正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投标人的澄清补正不得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不公正的结果或影响,如有,评标委员会应拒绝其澄清。

 

(四)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成本测算表,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市场平均价格,存在异常低价的嫌疑时,要求投标供应商进行澄清时,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成本测算表,按此进行成本的测算及澄清,并附上相应文字说明。

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

 

一、公告发布媒体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省中心)(http://***/%EF%BC%89%E3%80%81%E8%B4%B5%E5%B7%9E%E7%9C%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F%BC%88http://www.ccgp-guizhou.gov.cn%EF%BC%89%E5%8F%8A%E6%B3%95%E5%BE%8B%E6%B3%95%E8%A7%84%E8%A7%84%E5%AE%9A%E7%9A%84%E5%85%B6%E4%BB%96%E5%AA%92%E4%BD%93%E3%80%82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投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质疑投诉

(一)质疑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受理条件

1、投标人所提出质疑,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对与采购活动无关的投标人或者没有提出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依据的质疑,可不予受理;

 

2、质疑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署名,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书应《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可不予受理;

 

3、在法定时间内提出质疑。投标人在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等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的质疑;

 

(三)质疑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1.质疑文件递交要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时间内,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在线编辑质疑函,质疑函加盖电子章后和须提交的必要的证明文件,一并上传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2.质疑联系人: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北路3号正汇国际大厦B座9楼

 

联系电话:18111852295

 

3.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质疑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投标人提供书面质疑文件的同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出示文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质疑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质疑答复。

 

(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六)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对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或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同级监督部门投诉。

第八节支付代理服务费

 

一、收费标准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支付方式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可采取现金、银行汇款、电汇款等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进行支付。

第九节签订合同

 

一、签订、备案及公告时间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投标人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中标投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二、合同内容

本项目拟签订的合同见第六章有关内容。中标投标人与采购人须按照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所载内容,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内容签订合同。

第十节履约验收公告

 

采购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履约验收管理工作,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于验收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验收双方共同签署的验收报告在贵州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告。

第十一节退还投标保证金

 

(仅限于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退还时间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告期满后退还。

二、退还方式

投标人申请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请登录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保证金办事指南》申请退保。

三、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列行为的;

2.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内,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

3.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投标人若中标后不按规定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不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资格及违反投标承诺有关条款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十二节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简体字。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审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引起的对供应商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有要求的外,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响应文件中的图片资料、复印件等应清晰可见。内容不得倒置、歪斜,由于响应文件不清晰或不利于阅读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除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响应文件页码标注可以手写外,其余所有响应文件内容须采用打印字体,禁止手写。

5.响应文件应严格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范本填写,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中未提供格式范本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制。

6.供应商须保证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自拟格式作出书面实质性响应保证,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

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中所有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供应商保证金缴纳须知

投标保证金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交纳形式进行交纳,供应商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PC端或移动端(贵州交易通APP)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注:其内容应载有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有效期,

且其有效期应不小于投标有效期),直接在交易系统中确认;未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应在交易系统中选择“纸质保函”交纳方式,并上传保函扫描件,上传内容确保清晰可见。采购人(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对其进行真伪验证,通过上传保函中提供的在线官网地址进行查验,检查未通过或不能查验的视为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履约担保:需要提交履约担保的,可通过“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履约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登录交易大厅(https://***/hallweb/

报价与最高限价表

标包名称:2025年贵州省优质肉牛冻精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种公牛采购)

 

报价名称

报价形式

最高限价

报价单位

是否主报价

报价形式说明

1

投标报价

金额报价

10000000.00

 

 

 

评标办法前附表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贵州省优质肉牛冻精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种公牛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PPP项目:否

2、标包信息

标包1:

基本信息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2025年贵州省优质肉牛冻精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种公牛采购)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是否考虑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否

是否考虑政策性加分:否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是否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中标方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核心产品名称:/

报价评审:有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0

 

 

评标步骤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

资格性审查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提供承诺。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材料编入投标文件。

 

7

联合体审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声明函。

 

9

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符合性审查

1

投标函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2

投标内容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3

投标有效期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4

投标保证金

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

商务实质性响应审查

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二节商务要求”

 

6

技术实质性响应审查

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7

报价审查

异常低价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8

无效标审查

按本项目采购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中第三节废标条款和第四节无效标条款的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商务评审

1

业绩(10分)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202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的类似业绩进行评价,每个有效业绩得2分,满分10分。

注:供应商需提供上述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须包含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产品信息、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复印件作为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未提交证明材料或者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的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分。

10.00

2

售后服务团队(15分)

1、供应商拟派的售后服务团队中,每提供1名具有执业兽医资格证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人员得1分,最高6分。

2、每提供1名具有畜牧类或兽医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最高6分。

3、供应商承诺:派遣的售后服务团队(≥1人)提供45天驻场服务。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以上人员可重复计分,须提供售后服务团队人员的身份证、执业兽医资格证或毕业证、职称证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作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15.00

3

种公牛数量及质量(25)

(1)供应商提供的种公牛(采精及后备种公牛须满足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数量为51-70头的得1分,数量为71-80头的得2分,数量为81-90头的得4分,数量为91-100头的得6分,数量为100头(不含)以上的得8分。本项满分,8分。

注:提供种公牛(采精及后备种公牛)清单及在国家肉牛遗传评估中心登记结果截图;供应商可获取其他具有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企业出具的独家授权进行投标,出具授权的企业则不允许投标本项目。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的种公牛(采精及后备种公牛须满足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12月龄体重大于500kg的,每提供1头0.5分,最高2分;每提供1头进口胚胎牛得0.5分,最高2分;采精种公牛CBI/GCBI大于200的,每提供1头得0.5分,最高2分;后备种公牛GCBI大于100的,每提供1头得1分,最高6分。本项满分12分。

注:提供《2025年中国肉用及乳肉兼用种公牛遗传评估概要》中的CBI截图,后备种公牛GCBI证明材料,胚胎进出口手续;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3)供应商承诺:在提供的上述种公牛中,中标后可以由采购人自行挑选需要的种公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的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25.00

 

企业实力(10分)

 

供应商属于国家核心种公牛站的得8分,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得2分。本项满分10分。

注:提供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

10.00

技术评审

1

项目供货方案(5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供货方案(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货物安全管理及出入库管理、种公牛来源渠道,配送流程及保障措施(含地理因素、配送路线等),货物运输装卸等方案进行评审。

(1)内容完善、可操作性强,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2)内容基本完善、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3)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任何方案不得分。

5.00

2

售后服务方案:(5分)

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机构设置、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售后响应时间及养殖技术指导计划等)进行评审。

(1)内容完善、可操作性强,能够满足项目需求的得5分;

(2)内容基本完善、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项目需求的得3分;

(3)内容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不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

(4)未提供任何方案不得分。

5.00

报价评审

1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30.00

 

 

 

第一节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第二节评分标准

一、评分因素

评分的主要因素分为价格因素、技术因素(如技术参数、产品性能、产品质量等)和商务因素(如财务状况、信誉、业绩等)。评分因素详见评分表。评标分值保留至两位小数。评标时,评标专家依照评分表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二、评审标准

1.资格性审查表:资格审查人负责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表:评标委员会负责符合性审查

3.价格分的计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供应商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4.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及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扣除政策。

第三节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品目作废标处理,项目/品目评审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节无效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且不计算入投标人家数:

1.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及签字、盖章的;

2.投标人不符合国家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3.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投标协议的;

4.投标报价被评审委员会认定低于成本价的(即: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不能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说明或证明材料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报价高于财政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无法支付的;

6.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作出响应的;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9.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10.投标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

13.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足以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采购清单及商务要求

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一)品种及数量

1.西门塔尔牛:采精种公牛30头,后备种公牛12头。

2.利木赞牛:采精种公牛2头,后备种公牛3头。

3.安格斯牛:采精种公牛3头。

(二)月龄要求

1.采精种公牛(西门塔尔牛):18-60月龄;

2.采精种公牛(利木赞牛、安格斯牛):18-72月龄。

3.后备种公牛(西门塔尔牛、利木赞牛):12-18月龄。

(三)来源要求

1.种公牛(采精种公牛、后备种公牛)个体身份信息在国家肉牛遗传评估中心有登记且可查询(提供系统查询截图);

2.供应商可获取其他具有农业农村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企业出具的独家授权进行投标,出具授权的企业则不允许投标本项目。

(四)质量要求

1.采精种公牛:

(1)西门塔尔牛:6月龄体重≥220kg,12月龄体重≥430kg,CBI或GCBI≥100,体型外貌评分为特级;

(2)利木赞牛、安格斯牛:6月龄体重≥200kg,12月龄体重≥400kg,CBI≥100,体型外貌评分为特级;

(3)采精种公牛精液品质符合《牛冷冻精液》(GB4143-2022)标准并提供种公牛的冷冻精液检验报告。

2.后备种公牛:

(1)西门塔尔牛:6月龄体重≥220kg,12月龄体重≥430kg。

(2)利木赞牛:6月龄体重≥200kg,12月龄体重≥400kg。

(五)系谱:提供完整三代系谱和左右两侧照片。

(六)健康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种畜健康标准和质量要求,应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性疾病,无隐性遗传疾病或缺陷性状。

 

第二节商务要求

(一)供货期及交货地点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验收标准、规范

1.验收标准:

符合采购人需求。

2.验收规范:

由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供应商中标金额的30%;到达隔离场后,支付供应商中标金额的60%;完成验收后,支付中标金额的10%。

(四)售后服务

供应商承诺:供应商须负责隔离期间的饲养管理技术服务,期间种公牛如出现非人为原因导致的死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供应商须无条件进行更换。

(五)交货要求

供应商承诺:

一、供货前供应商须提供检疫合格证明;

二、供货前供应商须提供:

1.口蹄疫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疫苗免疫记录,并在有效保护期内;

2.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合格动物疫病诊断(检测)报告,包含:

(1)口蹄疫抗体检测报告;

(2)“布鲁氏杆菌病、结核杆菌病”阴性检测报告(抗原或抗体);

(3)口蹄疫和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三、供货前,供应商须提供采精种公牛近3个月的采精记录。

四、供货前,供应商须提供采精种公牛及后备种公牛的阶段性性能测定数据。

五、供货前,为采购人购买的种公牛购买保险。

(六)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现金形式),交货完成无问题后办理无息退款。如中标供应商未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八)其他要求

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定。

第三节图纸附件(无)

第四节实质性要求明细表

 

序号

商务实质性条款

技术实质性要求

1

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二节商务要求”

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

(格式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名称项目(交易编号:2015-ZFCG-XXXX,)的(采购方式)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的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招投标过程中确定的有关内容,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清单

1.1货物清单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规格型号、技术参数

1

 

 

 

 

2

 

 

 

 

3

 

 

 

 

……

 

 

 

 

1.2质量标准: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元(¥元)人民币。

2.2本项目合同金额为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货物服务的总价包干价。

三、技术资料、协调

3.1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安装的有关技术资料。

3.2甲方应配合乙方全力协调安装过程中所涉及的各部门工作,在协调过程中所耽误时间不计入乙方工期。

3.3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相关技术资料及安装进度计划安排。

3.4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等。

五、无产权瑕疵条款

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乙方所交货物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第13条第3款的约定处理。但在已经全部支付完货款后才发现有产权瑕疵的,除了支付违约金,乙方还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六、质保期和质保金

6.1质保期个月(自本项目安装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6.2如质保期内乙方提供的货物经验收无质量问题,待质保期满后由甲方接到乙方申请退付意见书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供货安装期:按投标承诺期。

八、货款支付

8.1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后货物运送到达并支付合同总价款,待安装调试能正常使用天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剩余部分作为质保金,该质保金在正常使用天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将全额无息返还。中标人所供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8.2当本项目招标货物数量超出招标范围时,根据采购人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表中所列单价)进行计算。

8.3招标过程中,如采购人、供应商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违法行为,在相关管理部门调查期间、被行政处罚期间,管理部门可视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招标活动,采购人将延期支付货款。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9.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并将货物安装调试完成,使甲方能很好的使用。

9.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9.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1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9.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5上述的货物免费保修期为12个月,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0.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0.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10.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安装现场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验收货物。

10.4货物在竣工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0.5货物在规定的期限内由乙方安装完毕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交付。

十一、调试和验收

11.1甲方对乙方每个工程进度时间段需安装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证,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证。

11.2乙方安装货物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签证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交甲方。

11.3乙方负责设备到货地点的安装调试,该安装调试应规范,乙方安装完毕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培训所需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1.4验收时甲乙双方、及相关单位必需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不能满足数量、规格、质量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乙方应无条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2.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2.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2.3乙方逾期交付验收合格的,乙方应按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竣工验收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验收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2.4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3.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3.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十五、诉讼

15.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6.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2合同执行中涉及招标资金和招标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当地财政部门审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6.3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表

(2)技术规格

(3)乙方报价函(及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及其澄清内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资料

(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16.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6.5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由采购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

 

注意事项: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合同约定,原则上不能超越和违背招标及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及投标有关承诺的范围及内容。

投标文件格式

 

 

 

以贵州省交易中心系统最终生成的格式为准

响应文件封面

【替换为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序列号:

项目名称: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供应商:

详细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日期:年月日

(一)投标函

1、我公司就【替换为项目名称】的【替换为标包名称】的【投标报价名称】(%)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为%。

2、交付期(日历天):

3、备注:

4、开标一览表内其他内容: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日期:年月日

 

以贵州省交易中心系统生成的投标函格式为准

(二)开标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投标日期:

(四)资格文件

 

(一)投标供应商授权委托书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国徽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人像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投标活动,代表本公司处理招标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委托书签章即生效,被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国徽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国徽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人像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人像面)

 

(身份证复印件需清晰可辨认)

 

注:身份证复印件如为粘贴的,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与本页接缝处加盖公章;

附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传真:

手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移动电话:

供应商:(盖章)

年月日

(二)一般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三表一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银行出具近3个月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自行提供承诺;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和2025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全称),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序列号为:,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供应商:(盖章)

声明时间:

2.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

 

投标人遵守政府采购法规的声明承诺函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采购名称)的(项目名称、品目编号及名称)的投标,并慎重作出如下声明承诺:

一、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二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二)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四)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五)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六)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成交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供应商未依照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三条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三、财政部87号令第三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政府采购针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其他规定

 

我公司声明承诺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投标活动,严格遵守以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对供应商投标行为的规定,如声明承诺不实,将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法律责任。

 

投标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6、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具体要求: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后,供应商须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材料编入投标文件。

7、联合体审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提供保证金已交纳的依据

9、其他法规规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三)特殊资格要求

(四)优惠性政策情况(若有)

 

投标报价符合优惠性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公章)

 

 

序号

 

优惠性政府名称

供应商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说明

 

信息数据来源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声明函(格式附后)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分,第页,佐证材料

 

2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声明函(格式附后)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分,第页,佐证材料

 

3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声明函(格式附后)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分,第页,佐证材料

 

 

 

 

4

采购文件已规定享受的其他优惠政策……(如《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六条: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策)【可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和要求自行添加】

 

 

 

 

来源于投标文件部分,第页,佐证材料

5

……

 

 

 

年月日

1.附: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注:

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②中标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开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声明函所载内容必需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包括取消中标资格等。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如下)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3、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如下)

监狱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XXXXX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日期:

 

附件: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五)项目方案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独立编写项目方案。(格式自拟。)

(六)响应性文件

(一)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实质性响应符合审查表

交易编号:项目名称: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务部分实质性审查

序号

实质性条款内容

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1

供货期及交货地点

 

 

 

2

验收标准、规范

 

 

 

3

付款方式

 

 

 

4

售后服务

 

 

 

5

交货要求

 

 

 

6

投标有效期

 

 

 

7

其他要求

 

 

 

*投标供应商技术部分实质性审查

序号

实质性条款内容

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备注

1

品种及数量

 

 

 

2

月龄要求

 

 

 

3

来源要求

 

 

 

4

质量要求

 

 

 

5

系谱

 

 

 

6

健康要求

 

 

 

数据信息来源:1.投标文件技术实质性响应内容:来源于投标文件册,第页,佐证材料

投标人注意事项:1.本表中标注*号的内容必需如实填写                                    投标供应商:(公章)

2025年月日

序号

种公牛名称(采精种公牛/后备种公牛)

备案登记号

品种(西门塔尔、利木赞、安格斯)

月龄

来源

(自有/授权)

6月龄体重

12月龄体重

体型外貌评分

1

 

 

 

 

 

 

 

 

2

 

 

 

 

 

 

 

 

3

 

 

 

 

 

 

 

 

4

 

 

 

 

 

 

 

 

5

 

 

 

 

 

 

 

 

6

 

 

 

 

 

 

 

 

7

 

 

 

 

 

 

 

 

8

 

 

 

 

 

 

 

 

...

 

 

 

 

 

 

 

 

备注:请按照顺序提供种公牛的冷冻精液检验报告及完整三代系谱和左右两侧照片。

(七)其他

1.投标供应商认为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其他佐证文件、声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复印或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非国家行政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由专家评标委员会评审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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