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次氯酸钠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0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本项目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实行电子化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9232025000048
项目名称:次氯酸钠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接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 24小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供应商负责卸货)。投标人应进行适当备货,确保采购人需求,若采购人有紧急需求,投标人需在12 小时内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登记品种至少包含次氯酸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次氯酸钠);供应商为非制造厂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书》(许可范围至少包含次氯酸钠);
2、供应商自行运输货物的,须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供应商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输货物的,须提供相关的委托协议,且所委托的第三方机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书;
3、供应商所投产品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表或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4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05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昌县人民医院
地址:平昌县江口镇新平街东段145号
联系方式:0827-6237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秦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23栋7层703号
联系方式:028-63856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28-63856898
四川秦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