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第一关押点四号监舍楼小院子及地下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获取(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6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LP-A2025013S
项目名称: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第一关押点四号监舍楼小院子及地下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34万元
最高限价:36.93万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第一关押点四号监舍楼小院子及地下污水管道改造工程(二次)
数量:1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浙江省十里坪监狱第一关押点四号监舍楼小院子及地下污水管道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雨天不计工期)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单位为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特定要求:
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如为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的投标人进浙备案网页打印件(带网址)或持有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材料。
3.2 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或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3.3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三类人员”B类证书(注册在响应人单位),在采购截止日时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在采购截止日时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施工人员必须为男性。
3.4 响应人拟驻现场的安全专职管理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
3.5响应人在采购人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采购人本单位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不得参加或被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采购人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与本项目职责范围相关的部门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不得参加或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以上相关人员也不得作为供应商项目实施管理的委托人,参与签订合同、项目管理、货款结算等活动。响应人如有违反将被取消投标资格,签订合同后发现的将终止合同。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期限: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前;
2.获取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EF%BC%89%EF%BC%9B
3.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E5%9C%A8%E7%BA%BF%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F%BC%88%E8%BF%9B%E5%85%A5%E2%80%9C%E9%A1%B9%E7%9B%AE%E9%87%87%E8%B4%AD%E2%80%9D%E5%BA%94%E7%94%A8%EF%BC%8C%E5%9C%A8%E8%8E%B7%E5%8F%96%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8%8F%9C%E5%8D%95%E4%B8%AD%E9%80%89%E6%8B%A9%E9%A1%B9%E7%9B%AE%EF%BC%8C%E7%94%B3%E8%AF%B7%E8%8E%B7%E5%8F%96%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F%BC%89%3C/p%3E%3Cp%3E4.%E7%A3%8B%E5%95%86%E6%96%87%E4%BB%B6%E8%B4%B9%E7%94%A8%EF%BC%9A0%E5%85%83%E3%80%82%3C/p%3E%3Cp%3E%E5%9B%9B%E3%80%81%3Cstrong%3E%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9%80%92%E4%BA%A4%3C/strong%3E%3C/p%3E%3Cp%3E1.%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9A2025%E5%B9%B46%E6%9C%8824%E6%97%A509%E6%97%B630%E5%88%86%3C/p%3E%3Cp%3E2.%E5%9C%B0%E7%82%B9%EF%BC%9A%E6%94%BF%E9%87%87%E4%BA%91%E5%B9%B3%E5%8F%B0%EF%BC%88https://www.zcygov.cn/%EF%BC%89%E4%B8%8A%E4%BC%A0%E7%94%B5%E5%AD%90%E5%93%8D%E5%BA%94%E6%96%87%E4%BB%B6%3C/p%3E%3Cp%3E%E4%BA%94%E3%80%81%3Cstrong%3E%E5%BC%80%E5%90%AF%EF%BC%9A%3C/strong%3E%3C/p%3E%3Cp%3E%3Cstrong%3E%E6%97%B6%E9%97%B4%EF%BC%9A%3C/strong%3E2025%E5%B9%B46%E6%9C%8824%E6%97%A509%E6%97%B630%E5%88%86%3C/p%3E%3Cp%3E%3Cstrong%3E%E5%9C%B0%E7%82%B9%EF%BC%88%E7%BD%91%E5%9D%80%EF%BC%89%EF%BC%9A%3C/strong%3E%E6%B5%99%E6%B1%9F%E4%B8%AD%E6%AD%A3%E5%B7%A5%E7%A8%8B%E9%A1%B9%E7%9B%AE%E7%AE%A1%E7%90%86%E6%9C%89%E9%99%90%E5%85%AC%E5%8F%B8%EF%BC%88%E8%A1%A2%E5%B7%9E%E5%B8%82%E4%B9%9D%E5%8D%8E%E5%8C%97%E5%A4%A7%E9%81%93509%E5%8F%B7%E5%90%88%E5%B1%B9%E5%A4%A7%E5%8E%A62%E5%8F%B7%E6%A5%BC2%E5%8D%95%E5%85%839%E6%A5%BC%E7%94%B5%E5%AD%90%E8%AF%84%E6%A0%87%E5%AE%A4%EF%BC%89%EF%BC%9B%E5%90%8C%E6%AD%A5%E5%9C%A8%E2%80%9C%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A%91%E5%B9%B3%E5%8F%B0%EF%BC%88www.zcygov.cn%EF%BC%89%E2%80%9D%E4%B8%8A%E5%BC%80%E5%90%AF%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E5%85%AD%E3%80%81%3Cstrong%3E%E5%85%AC%E5%91%8A%E6%9C%9F%E9%99%90%3C/strong%3E%3C/p%3E%3Cp%3E%E8%87%AA%E6%9C%AC%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B5%B73%E4%B8%AA%E5%B7%A5%E4%BD%9C%E6%97%A5%E3%80%82%3C/p%3E%3Cp%3E%E4%B8%83%E3%80%81%3Cstrong%3E%E5%85%B6%E4%BB%96%E8%A1%A5%E5%85%85%E4%BA%8B%E5%AE%9C%3C/strong%3E%3C/p%3E%3Cp%3E1.%E3%80%8A%E6%B5%99%E6%B1%9F%E7%9C%81%E8%B4%A2%E6%94%BF%E5%8E%85%E5%85%B3%E4%BA%8E%E8%BF%9B%E4%B8%80%E6%AD%A5%E5%8F%91%E6%8C%A5%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94%BF%E7%AD%96%E5%8A%9F%E8%83%BD%E5%85%A8%E5%8A%9B%E6%8E%A8%E5%8A%A8%E7%BB%8F%E6%B5%8E%E7%A8%B3%E8%BF%9B%E6%8F%90%E8%B4%A8%E7%9A%84%E9%80%9A%E7%9F%A5%E3%80%8B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磋商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电子招投标: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
(2)投标准备:注册账号--点击“商家入驻”,进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料填写;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并安装。
(3)磋商文件的获取:使用账号登录或者使用CA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磋商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响应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章”、“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5)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
(6)响应文件的解密:响应人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开始解密后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
(7)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8)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咨询电话:9576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浙江省十里坪监狱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0570-7166431
质疑联系人: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0-7166927
采购人地址: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十里坪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女士
联系电话:0570-3850116
质疑联系人:周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3850117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2单元9楼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纪检科反映, 联系电话:0570-7166927。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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