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神舟路(斑鱼塘路-崖鹰石路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3-440116-04-01-598514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埔区神舟路(斑鱼塘路-崖鹰石路段)市政道路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区神舟路(斑鱼塘路-崖鹰石路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黄埔区神舟路(斑鱼塘路-崖鹰石路段)市政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黄埔区神舟路(斑鱼塘路-崖鹰石路段)市政道路工程包含神舟路与荔枝山路两条道路,其中神舟路西起斑鱼塘路、东至崖鹰石路,道路全长0.97km。道路红线宽度30m,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40km/h。荔枝山路北起神舟路,南至崖鹰石路,道路长度220.43m,红线宽度20m,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本项目雨水管最大管径d1500,污水管最大管径DN500,给水管最大管径DN600,四等水准测量,边坡高度最高38m,安全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绿化工程等。 | ||
招标内容 | 根据基础资料、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部分: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发包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工程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地形图、树木资源调查等)、地下管线探测、地形图测量等; (2)设计部分:负责本项目初步设计及修改、概算、施工图设计及修改、预算审核、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及盖章、管线迁改设计等;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清单编制;提供工程项目中危大工程清单、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及监测等服务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方案,检测监测及概算)等;配合规划报建;协助财政评审及图纸评审;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建议书》、《勘察设计任务书》、《勘察设计服务合同》。 | ||
工期(交货期) | 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371.70712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 投标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排水工程专业甲级)专业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对应所设置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规模指标:城市次干路,雨水管最大管径d1500,边坡高度最高38m,采用四等水准。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EF%BC%89%E7%A1%AE%E5%AE%9A%E3%80%82%E9%A6%99%E6%B8%AF%E4%BC%81%E4%B8%9A%E9%A1%BB%E6%8F%90%E4%BE%9B%E6%BB%A1%E8%B6%B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8%A6%81%E6%B1%82%E7%9A%84%E7%9B%B8%E5%BA%94%E8%B5%84%E8%B4%A8%E8%AF%81%E4%B9%A6%E5%8F%8A%E5%A4%87%E6%A1%88%E8%AF%81%E6%98%8E%E8%B5%84%E6%96%99%E6%89%AB%E6%8F%8F%E4%BB%B6%E3%80%82%3Cp%3E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程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8月或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注:(1)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或超过使用有效期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的注册有效期未在有效期内,该电子证书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相应后果。 (2)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程市政路桥(或道桥)专业(含相近专业)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需提供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的至少1个月(即2025年8月或9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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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无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3Cp%3E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10月1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EF%BC%89%EF%BC%88%E7%94%B5%E5%AD%90%E6%8B%9B%E6%A0%87%E6%8A%95%E6%A0%87%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9%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td%3E%3Cp%3E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28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招标人 | 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162号创意大厦B2主楼三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程工 | 联系电话 | 020-28068102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7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胡工 | 联系电话 | 020-87575800-830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020-82111245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具体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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