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草公司银川市公司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NXGZ1-25-11-924/F
3.招标内容:2026-2028年度物业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4.预算金额:499.24万元/年
5.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6.服务期:自首次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期的权利。
7.服务地点:
(1)银川市公司本部、金凤分公司: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50号;
(2)兴庆分公司:兴庆区凤凰南街188号;
(3)西夏分公司:西夏区怀远西路53号;
(4)物流配送中心、永宁分公司:永宁县望远镇望通路与快速通道交叉路口向东150米;
(5)贺兰分公司:贺兰县建设街126号;
(6)灵武分公司(市区):灵武市西平街交通局西侧;
(7)灵武分公司(宁东):灵武市宁东镇紫金花广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须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书面声明;
4.须出具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须出具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及烟草行业各直属单位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的书面声明;
6.须出具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近三年内无行贿记录(起始日期自判决裁定书生效之日起计算)。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提供以下官网查询系统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单位基础信息及股东组成。没有股权信息的,提供从“天眼查”系统打印的股东股权信息查询结果;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1)以上资质均不接受公证件;2)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以上第5、7、8项资格条件,以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现场查询结果为准,如有不满足资格要求的情形将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节假日除外),将“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指定邮箱或微信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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