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叶城县)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叶城县)已由喀发改农经〔2024〕252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项目法人为韩海波,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规模所在地区:叶城县洛克乡,江格勒斯乡。
2.项目概况:人工造乔木林0.24万亩,工程固沙0.21万亩。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 (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1003908002217001001 | 2025年新疆喀什地区叶尔羌河-喀什噶尔河流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叶城县) | 365 | 909.35 | 人工造乔木林0.24万亩,工程固沙0.21万亩(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并取得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2)投标企业及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未纳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限制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招投标活动。(3)投标单位资质、业绩、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重要依据。(4)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惩戒、行政处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水利局,联系方式:0998-2530256。(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8)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都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9)潜在投标人提供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关资料; 根据《关于落实喀什地区治理欠薪任务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投标单位需通过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证明开具之日起有效期1个月,可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投标单位将此证明做入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单位名称: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地址:喀什市多来提巴格路28号,联系人:陈阳,联系方式:0998-2671025。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6月19日至2025年07月09日在请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124.88.238.80:1040/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10日10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水利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三叶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监管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水利局 |
联系人:符泓茗 | 联系人:喻春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13565397197 | 联系电话:18909986803 | 联系电话:0998-25302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