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板大灰库库体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1500002025010201005001)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内容:电力能源基础设施项目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呼发改审批能源字[2023]4号),建设资金来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自筹20%,贷款8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钢板大灰库库体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厂址在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地处“金山电厂2×300MW机组工程”西侧空地上。厂址东距呼和浩特市区约20km,西距毕克齐镇约13km。厂址北侧有京包铁路、110国道、丹拉高速,离厂址的距离约为2.2km、5.2km、5.5km。厂区北侧紧邻土默特川路,厂区西侧、南侧规划建设园区道路。距厂址东北侧3.9km处有京包铁路台阁牧车站。
2.2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15日前钢板大灰库具备投运条件。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3 招标范围:内蒙古能源集团金山热电厂2×100万千瓦煤电联营扩建项目共建设5座有效容积6.5万m?钢板大灰库和1座有效容积3.5万m?钢板大灰库。先行建设2座有效容积6.5万m?钢板大灰库及1座有效容积3.5万m?钢板大灰库,为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3座钢板库库内的导料锥、卸料口、廊道的数量等均已确定,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相关图纸开展工作。
(1)大灰库库体界限
投标方应负责3座钢板大灰库库体及附属结构进行二次设计、供货及施工,包括钢板大灰库库体、库顶球面型拱顶、侧面扶梯(每座库均设)、爬梯、防雨棚、平台(平台尺寸应便于安装检修)、库顶连接通廊、库顶人孔门、泄压阀、起吊装置安装支架、库顶布袋除尘器安装支架、输灰系统安装支架等,库体及库顶各设备安装支架等均由投标方负责,不含地基处理及基础。
(2)大灰库出料系统界限
投标方应负责3座钢板大灰库库底出料系统的二次设计、供货及施工,包括库底气化系统、卸灰口破拱系统及仪用气系统。
库底气化系统范围从大灰库库壁外1米供气管道接口处开始至库底板导料锥下口连接法兰处,其间所有的管道、阀门、设备、管架、支吊架、管箍、接头、流化棒、保温、自动化出料控制箱、各种附件均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将罗茨风机供气管道接引至三座大灰库库壁外1m处,并从导料锥下口连接法兰处连接输送系统将灰送至散装仓。
卸灰口破拱系统范围从破拱储气罐出口法兰开始至库底板导料锥下口连接法兰处,其间所有的管道、阀门、设备、管架、支吊架、管箍、接头、流化棒、各种附件等均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将压缩空气接引至破拱储气罐出口法兰处,破拱储气罐由招标方提供。
仪用系统范围从仪用储气罐出口法兰开始至出料系统各仪用用气点,其间所有的管道、管架、支吊架、管箍、接头、各种附件等均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将压缩空气接引至仪用储气罐出口法兰处,仪用储气罐由招标方提供。
投标方应给出对大灰库库底气化系统的控制及连锁需求,并配合招标方完善大灰库整体控制逻辑。
(3)大灰库输灰入库系统界限
投标方应负责3座钢板大灰库库体及库顶所有输灰管路支吊架的二次设计、施工、供货,包括其间的管路走向及管路支吊架,库体和输灰管道连接密封设计、施工。
标方应负责以下10根大灰库上输灰系统的供货,包含粗灰管道φ245×12mm(内套管尺寸φ76X3.5mm)800米;细灰管道φ159×12mm(内套管尺寸φ60X3.25mm)500米;DN225/90°弯头26件;DN225/30°弯头(暂定30°,具体待技术协议确定,不影响商务报价)20件;DN150/90°弯头14件;DN150/30°弯头(暂定30°,具体待技术协议确定,不影响商务报价)10件。
投标方提供的设计方案需经过招标方设计院确认后方可实施,方案变化不影响商务报价。
(4)电控设备界限
投标方应负责电气相关二次设计,包括照明、二次接地系统(不含地下系统)、电缆设施(包含至库顶用电设备的电缆设施),分界点为灰库区域外1m(灰库与灰库的联络通道由本标段负责)。
投标方负责提供安装在本技术规范书工艺系统及设备范围内的所有仪表和控制设备及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包括并不限于本技术规范书工艺系统及设备范围监控所需的电源柜、电磁阀箱、就地电控箱、伴热电缆等相关设备的二次设计、供货、施工(负责设备安装)等相关全部工作。
投标方负责库体底部气化风系统的控制系统配合设计提资和提供满足系统安全启停、运行监视、故障判断、联锁保护、就地检查和经济运行所必须的。负责测量仪表、变送器保温箱/保护箱/接线盒、阀门执行机构、相关电缆光缆、仪表导管阀门、压缩空气系统、钢材、其它相关各类安装材料及安装附件等仪控系统的配合设计提资、供货等相关全部工作(配合招标方施工)。满足运行和控制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程、规范或标准的规定,数量满足工程需要,如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过程中发现缺项、数量不足以及需要更换或增加等,投标方均应无偿补足。
工艺系统及设备全部由分散控制系统(DCS)集中监控,DCS由招标方统一采购,布置在燃料管控中心。一端连接设备属投标方供货设备的电缆由投标方设计供货及敷设接线,接口在招标方所供的机柜或接线盒的端子排。所有运行状态、报警信号均应在控制室显示。卖方应提供控制策略的详细描述文字资料及逻辑框图。对于卖方配套提供的仪表和控制设备,卖方应考虑和提供与DCS的接口并负责与DCS厂家的协调配合,直至接口完备,投标方应积极配合DCS厂家完成本系统的设计、组态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的调试及配合验收。
每座大灰库设4套3D雷达料位计,4套高料位及4套高高料位射频导纳料位开关,2套重锤式连续料位计,投标方应负责库体所有料位计、料位开关的孔洞预留、安装支架及洞口密封的设计、施工(不负责设备安装)。
投标方应负责所有库体、库顶电缆设施(包含但不限于电缆桥架、支架)、照明的二次设计。
(5)工作范围要求
投标方应负责以上所述界限内的所有工作,包括界限内的二次设计、设备供货、运输(包括包装和临时防腐措施)及储存、施工、调试、试验、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包括设计及设备资料、施工资料、竣工资料等文件的移交工作),以及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服务(含参与性能试验、技术服务、现场交底等)等工作内容。如有缺少或者不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投标方应无条件予以改进或增补。
以上所述界限内所有相关施工材料均由投标方采购。
(具体以招标技术规范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或内蒙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投标人须同时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及证书均在有效期内。
3.2.2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建筑专业或机电专业)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承诺书;提供本单位近一年(2024年1月-2024年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必须至少具有1项单体库容量不小于3.5万m?的钢板库(仓)施工业绩,且已投运。需提供合同的清晰扫描件(封面、签字页、能证明上述范围的参数页)和工程移交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材料等能证明工程已投运的相关佐证,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3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
(2)联合体各方的业绩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业绩。
(3)联合体各方的奖项、荣誉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奖项、荣誉。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两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鉴于本项目为首次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项目,各投标人需办理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
办理方式及相关流程详见CA公司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tpbidder)点击CA公司信息。
4.3技术支持电话:0512-58188511、0471-5332612。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4日至2025年6月11日23时59分。
4.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6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详见操作手册。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26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远程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地址: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
6.3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s://219.148.175.179:9443/BidOpening)点击帮助手册。
7. 其他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内蒙古能源金山第三热电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市土默特左旗毕克齐镇境内
商务联系人:高先生(18247930069)
技术联系人:吴先生(15847148063)
电子邮件:15540945181@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512119122
电子邮件:lb_liu@chng.com.cn
9.行业监督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写字楼
投诉受理联系人:邬丽爽
投诉受理电话:0471-4606319
投诉受理邮箱:fgwghdlk@163.com
10.其他要求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线签订备案公共资源交易合同的通知》的要求,中标人须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备案签约完毕后的交易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