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学生公寓、教学楼智能联网消防报警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学生公寓、教学楼智能联网消防报警系统改造已通过相关审批,现委托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学生公寓、教学楼智能联网消防报警系统改造
1.2、采购编号:XY-202507-01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
2.2、采购内容:信阳师范大学淮河校区学生公寓、教学楼智能联网消防报警系统改造(详见磋商文件);
2.3、工期:60天
2.4、质保期:1年
2.5、质量要求:合格
2.6、资金来源:学生公寓、教学楼智能联网消防报警系统改造专项经费
2.7、预算金额:550000.00元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1.6、供应商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7、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止时点为:从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提供网站截图;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四、磋商文件领取须知:
4.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7月 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0 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4.3、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4、供应商领取文件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
注:以上所有材料须留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年 7月16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