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生物岛生物智造创新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电子标】
|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0112-04-01-849865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广州国际生物岛生物智造创新中心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广州国际生物岛生物智造创新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名称 | 广州国际生物岛生物智造创新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广州国际生物岛螺旋大道以南、星汉大道以东SWDG-D-10地块(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企业自筹:国有投资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位于生物岛SWDG-D-10地块,占地面积约为203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0215.9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3943.62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包括中试车间、高层厂房、独栋厂房、宿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技术需求书及图纸、合同为准)。 | ||
| 招标内容 | 项目位于生物岛SWDG-D-10地块,占地面积约为2038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00215.97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为13943.62平方米。本项目主要包括中试车间、高层厂房、独栋厂房、宿舍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技术需求书及图纸、合同为准)。 | ||
| 工期(交货期) | 2026 年 3 月 4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720 日历天。注:本工程正式签署合同时,施工工期按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工期为准。 |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2237.936858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 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5〕187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三)投标人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5、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持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 |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投标人资格未设置业绩要求。 | |||
| 其他要求: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类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7、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7号)《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若投标人所属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对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施机械、土建、综合分类管理的,本项目要求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综合类(C3)。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23〕754号),在2023年10月底前完成换证业务,从2023年11月1日起,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其他地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行属地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相关规定。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并按本公告附件二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联合体主办方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参加联合体投标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投标,如出现此类情况将拒绝投标人参加投标。注:①联合体投标的,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②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由联合体中主办方提供。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投标人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网址:http://***/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EF%BC%89%E3%80%82%3Cp%3E 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12、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投标截止时间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投标人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EF%BC%89%3Cp%3E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01-01 00:00:00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26 10:00:00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1-26 10:00:00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01-26 10:00:00 | 开标地点 | 第1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EF%BC%89%3C/td%3E%3Cp%3E | ||
| 招标人 | 广州国际生物岛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国际生物岛寰宇二路6号第五层 |
| 招标人联系人 | 詹工 | 联系电话 | 020-8429616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州市恒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宝石路17号三层301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俊霖 | 联系电话 | 18520129227 |
| 招标监督机构 | (主)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成)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联系电话 | 020-82111641,020-82181336,020-82112206,020-8211124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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