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工程(二期)监理已由克拉玛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克发改发〔2024〕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为/,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位于克拉玛依市农业综合开发区东南侧,玛纳斯河岸线左岸冲洪积平原区
2.项目规模:大坝0+460~3+640段3180米长坝体填筑,坝体防冻层填筑、土工膜铺设工程、混凝土工程、坝顶道路、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尾工等。(与招标设计图、初设报告纸不一致处,以招标设计图纸、初设报告为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02003909000160001001 | 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工程(二期) | 450 | 225.0 | 克拉玛依市再生水调节池工程(二期)监理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具体包括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监理等)、平行检测(材料检测、金属结构检测、土建检测等相关所有检测内容),竣工验收阶段和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各项协调工作。所有需要监理的工作范围均纳入到监理招标所需服务范围。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行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投标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本次招标不接受依法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参与投标;3)投标人资质、业绩、信用等级;人员资格、业绩等均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为唯一依据;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5年07月11日至2025年07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请到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klmy.gov.cn/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31日10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站、克拉玛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水务局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克拉玛依市水务局水利项目管理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永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3号 | 地 址 | 新疆克拉玛依市胜利路47号 |
邮 编: | 834000 | 邮 编: | 834000 |
联 系 人: | 曹帅 | 联 系 人: | 黄艳丽、李彦霖 |
电 话: | 0990-6236659 | 电 话: | 15999392492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