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公共停车场建设(EPC)项目地面停车场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阳市偃师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偃师区公共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02-410381-04-01-43548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专项债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为偃建招(2025)19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公共停车场建设(EPC)项目地面停车场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2-410381-04-01-435486)
2、招标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5)0029号;招标登记编号:偃建招(2025)19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采购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5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专项债资金
4、项目总投资:9500万元
5、控制金额:本项目按费率招标①施工图设计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1.5%;②施工总承包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费率):98.5%(含两方联合体共同报价)。
6、项目概况:偃师区公共停车场建设(EPC)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62个地面停车场的土建及部分安装工程。
7、建设地点:洛阳市偃师区;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9、招标范围:承包方式为EPC总承包,包含但不仅限于与本项目有关设计、采购、施工等范围的所有内容;
10、工期:5个月;
11、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3)采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12、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3、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4、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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