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名称:合肥金域园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长丰双凤经济开发区蒙城北路西侧北城世纪城(B7区)颐徽苑S2幢104室
中标(成交)金额:叁佰叁拾叁万伍仟玖佰贰拾肆元贰角捌分(¥3335924.28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
名称:安庆师范大学两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四包) 服务范围:安庆师范大学两校区校园绿化养护及公共区域保洁物业管理及服务。 服务要求:要求中标人负责两校区绿化养护,公共道路、室外运动场及绿化带保洁,垃圾清运(不含学生公寓),水面清洁等相关工作。 服务时间:服务期2025年8月16日至2026年8月15日,服务期满前,经采购人年度考核评分在80分以上,且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以及合同甲乙双方同意的前提下,可续签1年(当年8月16日至次年8月15日),最多续签两次。出现较大责任事故或造成采购人2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不予续约。 服务标准:合格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紫云路888号4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庆师范大学两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四包)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人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安庆师范大学地址: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集贤北路1318号联系方式:0556-533116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888号联系方式:0551-6606149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美玥电话:0551-66061495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