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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非法开采遗留的矿石(砂石)拍卖公告

晋中市 其他 2026年11月02日

公告要点

晋中产交〔2026〕第80号晋亿信拍公字〔2026〕第31号受委托,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1.拍卖标的:非法开采遗留的矿石(砂石)一批,数量约17026.66立方米,存放于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西马乡等2个乡镇5个村(梁峪村、段家庄村、白北村、小常家会村、北马会村),共22个地块,整体打包拍卖;详见下表:序号地名虚方量(立方米)虚实方系数实方量(立方米)备注1白北村地块1299.281.8721.822小常家会村地块799.401.8444.113梁峪村地块一42.621.823.684梁峪村地块二88.481.849.165梁峪村地块三349.001.8193.896梁峪村地块四304.181.8168.997梁峪村地块五207.071.8115.048梁峪村地块六1722.101.8956.729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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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产交〔2026〕第80号

晋亿信拍公字〔2026〕第31号

受委托,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联合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拍卖标的:非法开采遗留的矿石(砂石)一批,数量约17026.66立方米,存放于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西马乡等2个乡镇5个村(梁峪村、段家庄村、白北村、小常家会村、北马会村),共22个地块,整体打包拍卖;详见下表:

序号

地名

虚方量

(立方米)

虚实方系数

实方量

(立方米)

备注

1

白北村地块

1299.28

1.8

721.82

2

小常家会村地块

799.40

1.8

444.11

3

梁峪村地块一

42.62

1.8

23.68

4

梁峪村地块二

88.48

1.8

49.16

5

梁峪村地块三

349.00

1.8

193.89

6

梁峪村地块四

304.18

1.8

168.99

7

梁峪村地块五

207.07

1.8

115.04

8

梁峪村地块六

1722.10

1.8

956.72

9

梁峪村地块七

452.24

1.8

251.24

10

梁峪村地块八

62.85

1.8

34.92

11

梁峪村地块九

169.53

1.8

94.18

12

梁峪村地块十

1388.50

1.8

771.39

13

北马会村地块一

11755.66

1.8

6530.92

14

北马会村地块二

7407.25

1.8

4115.14

15

北马会村地块三

259.16

1.8

143.98

16

北马会村地块四

968.64

1.8

538.13

17

段家庄村地块一

115.76

1.8

64.31

18

段家庄村地块二

137.14

1.8

76.19

19

段家庄村地块三

125.53

1.8

69.74

20

段家庄村地块四

1414.29

1.8

785.72

21

段家庄村地块五

939.81

1.8

522.12

22

段家庄村地块六

639.48

1.8

355.27

合计

30647.97

17026.66

2.起拍价:人民币壹拾柒万零叁佰元整(小写:170,300.00元);

3.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00元)。

注:上表数量系《榆社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处置遗留矿石方量计算技术报告书》测算参考值确定,本次按现状整体打包、固定总价成交,实际清运方量与参考数量存在差异的,成交价款不作调整。竞买人应自行实地踏勘核实实际存量。

二、拍卖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拍卖时间:2026年11月11日上午10时整;

2.拍卖地点:公拍网资产拍卖频道([链接])。

3.拍卖方式:以网络竞价方式增价拍卖。

三、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1.展示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节假日除外);

2.展示地点:山西省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西马乡等2个乡镇5个村(梁峪村、段家庄村、白北村、小常家会村、北马会村)。

3.委托方展示勘察联系人:宋先生;联系电话:15535420202(请在工作时间内联系);

4.拍卖公司咨询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354-3070066 或 13333448813;

重要提示: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责任。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竞买须知等各项文件,理性参与竞拍。

四、竞买登记手续:

1.竞买人资格要求:

意向竞买人须同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方可参与本次竞买:

(一)主体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经营资质:经营范围包含土石方工程、建筑材料销售或加工、砂石销售或加工等相关业务;

2.资料真实性承诺与法律责任

竞买人须对其提交的全部资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提供虚假资质材料办理报名手续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竞买资格或成交结果,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3.线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于办理“交纳竞买保证金”前,按照公拍网([链接])的规则、流程完成“注册”→“认证”→“报名”操作。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7:00前,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保证金不计利息。保证金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361123010300000042380

开户银行: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窑新街支行

行    号:402175003170

4.特别提示:竞买人在截止时间前,以上“线上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中有任何一项未完成的,均不能取得竞拍资格,由此造成的风险和后果全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五、报名及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方式:

1.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山西综改示范区晋中开发区大学城产业园区山西金科智慧科技城A7-01一层10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4-3070066、13333448813

2.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市民之家2号楼1009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54-2034309

七、网络竞价:竞买人应在本拍卖公告规定的拍卖时间内进行网络竞价,最高出价在规定时间内无人继续出价时,网络拍卖自动成交,起拍价、加价幅度、限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等事项以网络竞价页面显示为准,详见公拍网有关说明。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网络竞价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指定地点办理拍卖成交手续。

八、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照现状进行拍卖,标的物的有关参考资料及其数据均来源于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拍卖人仅按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品质及瑕疵等)进行拍卖,标的交割以现场展示的实物现状为准,拍卖人对标的数量、品质及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性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通过拍卖图录、状态报告等方式对拍卖标的所作的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对拍卖标的不承担任何担保。标的拍卖数量以现场存放数量为准,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核查,其解释权归委托人所有。若竞买人未实地核查,视为对标的拍卖数量无异议。在拍卖成交后,无论实际数量与竞买人预期是否存在差异,买受人均不得以此为由要求调整成交价格或拒绝履行成交义务,成交价款不因标的数量而改变。同时,对于因未实地核查而产生的任何损失,均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自行审查拍卖标的原物的现状,并对自己竞买行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次拍卖标的由委托人依标的现状向买受人(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移交。

3.买受人须在网络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前往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一次性缴清全额成交价款、拍卖佣金(成交价款×5%)及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费(成交价款×4%)。买受人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由拍卖公司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保管;待标的清运完毕并经委托人验收合格后,由委托人无息退还买受人。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等方面瑕疵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相关款项;买受人逾期或拒绝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拒付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的,视为违约,拍卖人与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没收其全额竞买保证金,并保留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的权利。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接到委托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须持《成交确认书》至委托人处移交标的,并签订合同,标的移交之后拍卖人不再负责;若五个工作日内未办理接收手续,则视为买受人自愿放弃该标的的所有权,委托人可另行处理,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价款、拍卖佣金及产权交易费不予退还。

5.委托人自移交之日起,视为标的物责、权、利已移交,买受人须自行保管,如因任何意外导致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竞买人在竞买成功并与移交人办理完移交手续后六个月(即180日历天)内将拍卖标的清运完毕,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标的的清运工作,委托人将终止清运,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买受人在约定时间内未进行标的接收及完成清运,视为买受人违约,其所交纳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当作违约金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买受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移除标的物的,买受人提出申请委托人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期期限。

7.本次拍卖标的的运输和场外处置等事宜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买受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施工现场破坏、环境污染、噪声污染、道路房屋损坏、人员安全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自行负责沿线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处理、清理工作和自行负责做好本标的资源的看护、保全、数量明细记录等工作;买受人在组织工作人员运输工作中,运输过程需符合交通、环保等相关要求,并做好安全措施,购买相关保险。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经济和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8.本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私自采挖,否则,委托人及相关部门有权追究买受人的法律及经济责任。提货区域须按照委托人指定区域实施,相应的安全、环保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9.竞买人在信息公告期间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实地踏勘以便全面了解;竞买人在公拍网上报名参加本标的竞买,视为已对拍卖标的资产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

10.拍卖成交时,公拍网会提示买受人向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成交价×0.15%),请按公拍网要求的支付方式进行,否则拍卖人将无法与买受人结算。

11.拍卖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晋中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山西亿信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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