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高新区审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AGGFN00049
项目名称:2025年高新区审计中心造价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无。
更正日期:2025年5月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关于项目负责人奖项荣誉:我公司提供镇政府、乡政府、或者国有企业颁发的荣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镇政府、乡政府予以认可;国有企业不予认可。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人员配备关于项目负责人荣誉奖项,项目负责人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造价人员,是否予以认可?党政机关颁发的表扬信是否认可?
答:(1)不予认可,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不具有权威性;(2)予以认可。表扬信须体现党政机关名称并加盖公章,并体现表扬的具体事项、项目负责人名字等关键信息。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关于荣誉奖项:“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参与的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荣誉奖项,得3分,满分9分。”供应商参与的审计项目获得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成果奖,是否予以认可?
答:不予认可。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不具有权威性。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批复或项目招标文件关键页等,关键页须注明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政府保障、财政投资、财政保障、财政支付、专项债融资等字眼。”文件中提供立项批复文件、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批复或项目招标文件关键页这四个材料其中之一是否给予认可?
答:予以认可。
5.招标文件P40页荣誉奖项,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参与的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荣誉奖项。提交市级重大工程建设指挥部颁发重点工程实事立功竞赛优秀公司称号的荣誉证书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若颁奖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且为供应商参与的项目获得的奖项荣誉,予以认可,否则不予认可。
6.人员配备要求:“一、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1人)1.2022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荣誉奖项,得3分,满分6分。”此条建议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如造价站)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如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奖项,得3分,满分6分。”。
答:造价站属于事业单位,提供造价站颁发的奖项荣誉予以认可。特定行业协(学)会属于特定行业的团体或组织,其颁发的荣誉一般为特定行业的荣誉,因此将特定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不适宜作为本项评审因素。采购文件设置的条款与项目实际履约相关,故采购文件不予修改。
7.荣誉奖项要求:“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参与的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荣誉奖项,得3分,满分9分。”此条建议修改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参与的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如造价站)或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如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奖项,得3分,满分9分。”
答:造价站属于事业单位,提供造价站颁发的奖项荣誉予以认可。特定行业协(学)会属于特定行业的团体或组织,其颁发的荣誉一般为特定行业的荣誉,因此将特定行业协会颁发的荣誉不适宜作为本项评审因素。采购文件设置的条款与项目实际履约相关,故采购文件不予修改。
8.针对“项目负责人荣誉”及“供应商荣誉”要求。(1)供应商的单个项目获得各级政府或事业单位的项目好评或评价优秀是否满足?(2)项目负责人的单个项目获得各级政府或事业单位的项目好评或评价优秀是否满足?(3)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如工程造价协会)颁发的奖项证书或表彰是否符合评分要求?
答:(1)予以认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予以认可,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不予认可。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不具有权威性。
9.招标文件P37页人员配备,2022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荣誉奖项。问:鉴于2022年1月1日以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只对企业颁发奖项荣誉或通报表彰,不对个人颁发奖项荣誉。故建议取消该项评分。
答:未有文件明确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不对个人颁发奖项荣誉,故此项不予修改。
10.招标文件第37、38页(1)“2022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具有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荣誉奖项,得3分,满分6分。”请问:2022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协会颁发的先进或优秀造价工程师(个人)是否认可?(2)“2022 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参与的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奖项荣誉奖项,得3分,满分9分。” 问:2022 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供应商参与的项目获得造价协会颁发的项目成果奖是否认可?
答:(1)不予认可,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不具有权威性;(2)不予认可,行业协会颁发的奖项荣誉不具有权威性。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磋商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2.此公告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审计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
联系方式:0551-65359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高新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760号
联系方式:0551-658695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65869557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