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QT0101G250930001001001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雨水管线)、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工程宜春路(利民大道至鹤哈高速)雨水管线)已由哈新审投(初设)〔2024〕3号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雨水管线)、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工程宜春路(利民大道至鹤哈高速)雨水管线)的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工程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雨水管线)、哈尔滨新区利民片区排水设施和管网改造项目(三期工程宜春路(利民大道至鹤哈高速)雨水管线)(全过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宜春路(利民大道至鹤哈高速)
2.3建设规模:
沈阳大街(雪花路至宜春路)雨水管线:新建雨水管线d800—d2400约2.21公里及配套建设检査井、沉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宜春路(利民大道至鹤哈高速)雨水管线:新建雨水管线全长约4.191公里。其中新建雨水管线d600—d1400约2.678公里,3000X2400方涵约490m,3600X2400方涵约615m,4400X2400方涵约334m及配套建设检査井、沉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2.4资金来源:政府统筹
2.5服务期:自签订合同后至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结束。
2.6招标范围: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
工程项目管理:报建报批;设计管理;信息管理(包括:合同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安全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其他管理)等;
工程监理: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编制及实施监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履行安全法定职责、信息与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协调相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缺陷责任期管理等;
造价咨询:编制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施工阶段造价风险分析及建议、计算及审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变更、签证及索赔管理;材料、设备的询价,提供核价建议;参与施工现场造价管理、项目动态造价分析、工程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审核及汇总分阶段工程结算、竣工结算审核等。
注:具体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合同条款为准。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或投资额):全过程咨询服务中各咨询服务投标报价上限费率如下:
项目管理上限费率:70%;
工程监理上限费率:70%;
造价咨询上限费率:70%;
3.1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http://***/%EF%BC%89%EF%BC%8C%E5%B9%B6%E5%9C%A8%E4%BA%BA%E5%91%98%E3%80%81%E8%AE%BE%E5%A4%87%E7%AD%89%E6%96%B9%E9%9D%A2%E5%85%B7 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的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②项目管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或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
注:上述人员不可重复且注册证须在投标人本企业注册;同时需提供其在本企业连续缴纳 3 个月(2025年6月至2025年8月)的社保记录(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性,一经招标人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中标资格。
3.4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监理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8%BF%9B%E8%A1%8C%E7%94%A8%E6%88%B7%E6%B3%A8%E5%86%8C%E3%80%81%E5%8A%9E%E7%90%86%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F%BC%8C%E4%BD%BF%E7%94%A8%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7%99%BB%E5%BD%95%E2%80%9C%E9%BB%91%E9%BE%99%E6%B1%9F%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2%80%9D%E4%B8%8A%E7%9A%84%E2%80%9C%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2%80%9D%EF%BC%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4%B8%BA%3Cu%3E2025%3C/u%3E%E5%B9%B4%3Cu%3E10%3C/u%3E%E6%9C%88%3Cu%3E10%3C/u%3E%E6%97%A5%3Cu%3E17%3C/u%3E%E6%97%B6%3Cu%3E00%3C/u%3E%E5%88%86%E8%87%B3%3Cu%3E2025%3C/u%3E%E5%B9%B4%3Cu%3E10%3C/u%3E%E6%9C%88%3Cu%3E16%3C/u%3E%E6%97%A5%3Cu%3E17%3C/u%3E%E6%97%B6%3Cu%3E00%3C/u%3E%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C%E4%B8%8B%E5%90%8C%EF%BC%89%E3%80%82%3C/p%3E%3Cp%3E
5.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相关文件。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1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4日9时30分。
8.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https://***/%EF%BC%89%EF%BC%8C%E5%9C%A8%E7%BA%BF%E4%B8%8A%E5%BC%80%E6%A0%87%E9%A1%B5%E9%9D%A2%EF%BC%8C%E6%8C%89%E7%85%A7%E3%80%8A%E6%9C%8D%E5%8A%A1%E6%8C%87%E5%8D%97%E3%80%8B%E4%B8%AD%E5%BC%80%E6%A0%87%E6%93%8D%E4%BD%9C%E6%89%8B%E5%86%8C%E5%AE%8C%E6%88%90%E5%BC%80%E6%A0%87%E7%A8%8B%E5%BA%8F%EF%BC%8C%E5%BC%80%E6%A0%87%E6%9C%9F%E9%97%B4%E6%8A%95%E6%A0%87%E4%BA%BA%E9%A1%BB%E4%BD%BF%E7%94%A8CA%E9%94%81%E8%BF%9B%E8%A1%8C%E7%BA%BF%E4%B8%8A%E8%A7%A3%E5%AF%86%E3%80%82%3C/p%3E%3Cp%3E
8.3开标地点: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本项目开标室。
9.1执行新区的“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招标文件确定的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EF%BC%89%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11.其他
11.1按照《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资质动态核查”,核查结果被标注为“资质异常”单位其投标将被否决。(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8095/hibsmp/enterpriseEvaluationController/qualificationDynamicVerificationList)%E3%80%82%3C/p%3E%3Cp%3E
11.2本项目将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限制黑龙江中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鸿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1.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http://***/%EF%BC%89%E7%BD%91%E7%AB%99%E7%9A%84%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C%E5%90%A6%E5%88%99%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5%90%A6%E5%86%B3%E3%80%82%3C/p%3E%3Cp%3E
11.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在"信用中国(https://***/%EF%BC%89%22%E7%BD%91%E7%AB%99%E7%9A%84%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4%B8%BA%E5%87%86%EF%BC%8C%E5%90%A6%E5%88%99%E5%85%B6%E6%8A%95%E6%A0%87%E5%B0%86%E8%A2%AB%E5%90%A6%E5%86%B3%E3%80%82%3C/p%3E%3Cp%3E
1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6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58795593。
招标人: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利民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迟先生
电 话:0451-5686586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银箭正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74号
联系人:兰先生
电 话:0451-86758888-8013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哈尔滨市松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贸西大道2829号
联系人:韩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451-58795593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