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吉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所需安吉生态环境检察教育基地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HXCG-ZX-2025-049
二.组织类型:自行委托代理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要求 | 预算(万元) |
1 | 安吉生态环境检察教育基地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 1项 | 项目位于安吉县检察院附楼1-2楼室内,室内展厅改造设计面积约300平方米,详见磋商文件。 | 29.7 |
注 | 1、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为无效标; 2、本项目为全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以上内容的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硬装及软装的制作安装、施工等设计施工一体化建设,设计待采购人确定最终设计方案后安装、施工,直至项目验收通过为止; 3、所有项目完成后,由成交供应商做好垃圾清运、卫生保洁等工作,费用包含在成交总价中。 |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拒绝转包和分包。
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6月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供应商可邮寄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形式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董自锌,联系邮箱464029618@qq.com , 联系电话0572-5601677。
4、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本(售后不退)
公司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税号:913305235777185513
帐号:120529020900005185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递铺支行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五楼开标室)。
八.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6月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五楼开标室)。
十.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元):人民币5500元整
交付方式:可用电汇、网银、转账等。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帐 号:13801012010090002784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格式自拟);
(4)投标人最近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5)报名表及报名费付款回单。
3、资格审查
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
4、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自锌联系电话:0572-5601677传真:0572-5601397
地址:安吉县递铺镇天目路771号三楼
2、采购人名称:安吉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0572-5925046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2303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