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交城投·铜锣湾时代广场(一期)消防工程及通风防排烟工程专业分包补遗书01号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里9.6.1 预付款:本项目不设预付款 ;
修改为: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工程预付款为签约合同价的10%;预付款的扣回:未达到签约合同价的30%之前不予扣回,在达到签约合同价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签约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进度付款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进度付款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扣完。
项目名称发布公告时为
凉山交城投·铜锣湾时代广场(一期)消防工程及通风防排烟工程专业分包第二次
修改为:
凉山交城投·铜锣湾时代广场(一期)消防工程及通风防排烟工程专业分包。
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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