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光明中路西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II标段(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ZTY-GK-20250501(2))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09月1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2]宝鸡市金台区光明中路西片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II标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陕西江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85.864977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84.417414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陕西海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82.136228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18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江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晓伟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131451433;
中标候选人(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翔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171907821;
中标候选人(陕西海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宝国国家二级建造师注册证:陕261161797828;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江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海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江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中标候选人(陕西鑫丰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中标候选人(陕西海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符合;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提出异议的要求: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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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金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台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上马营铁一中路2号院
联系人:王子琛
电话:0917-346502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天银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8号凯丽大厦西座801室
联系人:杨永波
电话:18891777625
电子邮件:420133248@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