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493-266001347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心机房硬件维保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1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 第16项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不具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2、未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谈判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3、未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
4、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的,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未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函、首次报价表、首次分项报价表或首次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
6、供应商提供了备选响应方案及其报价,但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7、谈判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8、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如采购文件中设置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
9、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情形。 ”
现更正为:“
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无效响应:
1、不具备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
2、未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有效期不足、谈判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
3、未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签章的;
4、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的,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未按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函、首次报价表、首次分项报价表或首次分项报价表中未列出分项报价;
6、供应商提供了备选响应方案及其报价,但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7、谈判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8、响应报价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如采购文件中设置最高限价的,以最高限价为准);
9、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10、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1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
12、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13、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被视为无效响应的情形。 ”
更正日期:2026年01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公告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景德镇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广场北路35号
联系电话:0798-82237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诚信伟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昌河小区564栋606室(景德镇分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伊斯汉/杨洁/王健/刘亚芳
联系电话:13684880757/1306093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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