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贺州市人民医院城东分院子项目贺州市第一养护院生态停车场及户外康复运动场所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933001
| ||||
招标人
|
贺州市人民医院
|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人民医院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旺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用地约为23196.11平方米(其中康复运动场所面积为9530.86平方米),规划设计地上停车位409个。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2月8日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一)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12月12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6825799.06元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合格标准要求。
| ||||
项目经理
|
蓝浩宁(注册编号:桂245212200151;身份证号: 452231********35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勇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6144,身份证号:452427********391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第八期基础设施富业南路(望业东路至物流大道段)项目,2.贺州市八步区城市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项目(二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9.14。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6403263.17元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合格标准要求。
| ||||
项目经理
|
李大章(注册编号:桂245151654662;身份证号: 452126********003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晓媛(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5)0000442,身份证号:452402********2189)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富川瑶族自治县富朝路至西坪路口道路工程,2.信都工业大道延长线提质改造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8.83。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滨江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6842747.77元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达合格标准要求。
| ||||
项目经理
|
潘思妮(注册编号:桂245141543801;身份证号: 452226********3964)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唐小希(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 0007623,身份证号:452427********004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钟山县公安镇集镇主干道道路改扩建工程(一期),2.钟山县城区河西片区排水管网分流改造工程(塘桥路等五个子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4.61。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E8%B4%BA%E5%B7%9E%EF%BC%89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zfcg.gxzf.gov.cn%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137818
| ||||
附件: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