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ZC2025-G1-00265-YXSH-0014
项目名称: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63.48
最高限价(万元):63.48
采购需求:01 包: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智慧黑板等设备采购,包含:数字化IP网络广播客户端管理软件(1套)、国产台式电脑(1台)、激光打印机(2台)、数码复印机(1台)、智慧黑板(7台)、交互智能平板(3台)、设备运维管理软件(7套)、课堂拾扩音系统(5套)、智能笔(7个)等设备,更多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02 包: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课桌椅采购,包含:书画桌(椅)20套、学生课桌(椅)685套、教师讲桌(椅)19套,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01包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验收。逾期10个日历天内违约金按合同价款500元/天计算。超过15个日历天未完成供货安装和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鉴于01包对项目工期交货期要求,投标人须按照01包的供货期作出书面承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供货、安装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标段2:02包合同履行期限本次采购中供货期为合同签订后,在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和验收。逾期10个日历天内违约金按合同价款500元/天计算。超过15个日历天未完成供货安装和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在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人。鉴于02包对项目工期交货期要求,投标人须按照 02 包的供货期作出书面承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供货、安装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9)。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或微型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结束后、评标前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稿作为证据留存。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若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智慧黑板等设备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课桌椅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28 06:00至2025-06-05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玉溪市红塔区河滨路3号临岸三千公园西塔7楼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采云交易系统(开标一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智慧黑板等设备采购:保证金金额:37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17 09:00(2)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课桌椅采购:保证金金额:25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17 09:00其他: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01 包:3700.00 元(大写:叁仟柒佰元整); 02 包:2500.00 元(大写:贰仟伍佰元整),投标保证金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以任意选择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以下方法提交保证金:1.1 银行转账:投标(交易)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按照规定,投标人可以为自然人的项目除外)。银行回执(单)等相关凭证须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并简要 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件编号和包件名称,内容须填写完整)。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唯一账户):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名称 玉溪市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红塔支行银行账号 53001658636051004651保证金窗口联系人及电话 潘女士 0877-2982321注: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到达指定账户的,其投标资格审查不通过。为避免由于晚到账的原因造成投标失败,请各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在跨行转账时请考虑以下因素:1.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 4 点 30 分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2.对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不响应投标条件而予以拒绝。1.2 保函、保证保险:保函申请人必须是投标人,受益人必须是采购人,保证人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银行;银行保函必须正确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名称一致,以免造成投标无效;保证保险须按照国家关于保证保险的要求购买保证保险。保险受益人(采购人):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0402431996866G)。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保函)扫描件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1.3 若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下述站点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投标人注意随时留意以下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其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发布关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法定媒体: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3.现场踏勘 3.1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3.2 如有需要请各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与采购人电话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朱老师13887778876 3.3 投标人在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红塔区北城中心小学
地址:红塔区北城街道乐学巷38号
联系方式:0877-6189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市红塔区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河滨路3号临岸三千西塔7楼
联系方式:0877-2295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明楼
电 话:0877-2295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