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新乐市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及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①东柴里村、李家庄村、刁桥村、贯上村、唐头村,化皮镇五村合建综合商超项目(土建、框架结构);②东王村、楼底村、孔村,东王镇三村合建恒温库项目(土建、门式刚架结构);③青村仓储建设项目(土建、门式刚架结构);④邯村恒温库建设项目(土建、门式刚架结构)。 2.2建设地点:新乐市。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24.392467万元。 2.4计划工期:2026年12月20日前完工。 2.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要求。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已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资质要求的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信息为准)
3.1.3 其他要求: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30 00:00:00 至 2026-10-12 23:59:59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22 09:15: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 0311-88581244
电子邮箱: xlsnyncj@[链接]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 2026年新乐市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 0 | 无 |
十三、联系方式
| 招标人: 新乐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冀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新乐市礼堂街 65 号 |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1号楼19层 |
| 邮编: 050700 | 邮编: 050000 |
| 联系人: 马展鹏 | 项目负责人: 郎红雷 |
| 电话: 18897260204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311-83126611 |
| 传真: /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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