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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0.00 分 技术响应:30.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9.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2.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4.00 分(如有)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100%(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三位小数。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40.00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响应程度(0~30.00) |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产品技术参数全部满足招标要求的得满分30分:招标文件第五章设备需求一览表中标注“▲”的为重要参数,对这些重要参数负偏离的或未提供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则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注:招标文件标注“▲”需如实填写所投产品参数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逐一响应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视同负偏离。) | 30.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对投标人履约能力的评价(0~5.00) | 1、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体系能力要求CS5级及以上得3分,CS4级得2分,CS3级及以下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2、投标人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一级证书的得2分,一级以下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证明材料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售后服务方案(0~3.00) | 根据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备品备件保障等情况评审。提供的方案和资料全面、可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和资料较详细,保障性尚佳得2.7分;方案和资料不全、响应性较差得2.4分,方案和资料缺失,响应性差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00 |
培训方案(0~3.00) | 培训方案全面合理有效,具有详细的培训文档、培训流程、培训计划的得3分; 培训方案较全面,具有基本的培训计划的得2.7分;培训方案不全,不具有执行有效性的得2.4分。培训方案和资料缺失,响应性差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 | 3.00 | ||
售后服务团队负责人(0~3.00) | 拟投入本项目的售后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ITSS服务项目经理、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的得3分,每少提供一个扣1分,扣完为止。(提供证书扫描件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03月-2025年05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3.00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安装调试方案(0~10.00) | 投标人需制定该项目的整体安装、调试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各系统网络架构、平面布置、点位规划、与原有系统有效对接等。投标人方案的完整性、符合性、合理性酌情评分,方案先进、全面有特色、完全满足用户需求得10分;方案合理、可执行得9分;方案有小部分缺陷、尚可改进得8分;方案缺陷较多、思路不清晰得7分;未提供不得分。 | 10.00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投标设备的业绩(0~2.00) | 投标人自2020年06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75万元及以上的智能化系统设备或电子信息设备采购业绩,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2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金额以合同为准,时间以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2.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产品制造商实力(0~4.00) | 投标人所投报告厅扩声系统设备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要求投标产品制造商符合GB/T19001标准或ISO9001标准,满足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2、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要求投标产品制造商符合GB/T45001标准或ISO45001标准,满足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 4.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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