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1803-04-01-793578 | |||
投资项目名称 | 清新区浸潭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清新区浸潭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标段(包)名称 | 清新区浸潭镇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 | |||
资金来源 | 由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和区财政统筹解决 | 资金来源构成 | 由第三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和区财政统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大塘铺文化室外活动空间改造提升约8856平方米,其中新增活动空间7处,道路改造工程约737平方米,新建生态停车位(29个)约384平方米;2.沿河街道提升改造长度约467米,增设公共基础设施46套;3.圩镇主街提升改造长度约1744米、改造步行街长度约213米,增设公共基础设施130套,完善地面标志约3120平方米;4.浸潭镇综合市场改造提升约6056平方米,用电安全提升改造约2582平方米,改造修复约259米排管网设施等;5.公交站改造2处;6.沿河步道改造提升长度约855米,增设公共基础设施38套;7.浸潭镇标入口及周边环境改造提升约1275平方米,完善标志牌约10套;8.对浸潭镇全域进行火灾隐患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及用电安全,用电安全环境改造约58432平方米,改造整治约3.2千米道路两侧弱电管线,线路整治及绑扎光缆10.59公里等。(具体建设规模和内容以中标后招标人下达的书面文件为准) | |||
招标内容 | 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从深化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入使用、结算等各个环节均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 |||
工期 | 共 180 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果之日止为 30 个日历天(不包括正常报建审批时间),施工工期 150 个日历天。施工开工时间具体以监理人发出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为准。 |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 41887948.36 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3.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3.1.2、承接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类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1)市政类: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丙级或以上资质;(2)建筑类: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资质以下任意一项: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3.1.3、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3.1.4、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①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如为联合体,由设计的成员提供)②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截图),且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提供“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网页查询截图)④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网页截图),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3.2、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成员总数不超过 2 个;□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施工企业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不多于1家,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不多于1家)。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同一专业的成员其资质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3.3、其他资格要求:3.3.1、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函》。3.3.2、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btb.gd.gov.cn/#/index)、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https://www.qyggzy.cn/)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网上自行下载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25日 17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10时0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文件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17日 10时0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网上开标大厅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 | |||
招标人 |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1号办公楼104室 | |
招标人联系人 | 蓝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3-5689663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中普信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清远市横荷镇狮子湖山庄一号E11幢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小姐 | 联系电话 | 0763-3988330/19926970670 | |
招标监督机构 |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3-5811569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普信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