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东明村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一期)项目设计、勘察及测量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0100G250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道里区东明村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一期)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25〕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城发投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国有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勘察及测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道里区东明村城中村改造配套道路(一期)项目设计、勘察及测量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包括润泽街、昆仑路、南岭路、秦岭北路等 4 条道路工程。其中:润泽街起点昆仑路,终点南山路,道路为东西走向;昆仑路起点润泽街,终点群力第五大道,道路为南北走向;南岭路起点润泽街,终点群力第五大道,道路为南北走向;秦岭北路起点润泽街,终点群力第五大道,道路为南北走向。
2.3建设规模: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其中:新建机动车道面积 12833 平方米,非机动车道面积 7890 平方米,人行道面积 7362 平方米;新建交通标线1200 平方米,信号灯 7 套;新建污水管道及预埋管总长 1549 米,新建雨水管道、方渠及预埋管总长 1921 米;新建箱变 1 座,路灯61 基,电力外线 600 米;新建道路绿化面积 7334 平方米等。
2.4服务期限:
设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成果,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勘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成果。
测量: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测量成果。
2.5招标范围:
设计:完成本项目道路及配套设施、各专业管线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等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二次深化设计)
勘察:包含本项目工程地质地勘、水文地质勘察相关工作内容
测量:包括项目E级GPS控制点、1:500地形图测量、导线测量、水准测量、水准点埋设、横纵断测量、道路竣工测量、管线竣工测量管线定位测量等本项目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1961762.50元,其中勘察271,598.60元,设计:1,567,803.90元(建安费暂定7102.87万元,工程设计费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均按1.0,按照下浮30%(即收费标准的7折)计算);测量:12236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组织,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及履约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设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勘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1.3测量: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设计:投标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拟派设计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3.2.2勘察:投标人拟委任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要求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3测量:测量负责人须具备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5年4月至2025年6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承诺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和招标人对工程的实际要求,匹配相关专业管理人员,且能够根据实际需要随时增加人员。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项目负责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 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单位最多3家(含3家):
(1)联合体投标的需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5)本项目投标相关工作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3.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 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8日19时00分至2025年08月04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 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年8月20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 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
10. 其他
10.1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3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http://112.102.38.21: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如联合体投标,所有联合体投标人均需注册)。
11.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 哈尔滨城发投城中村改造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六大道4150号
联系人:余阳
电话: 13303602586
招标代理机构:中达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中国工艺文化创意园黑龙江(外滩1898)A4栋2单元11层
联系人:吴劲松
电话:0451-86626306-809
邮箱:tzzx2010@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