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碳硅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硅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遴选
入围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SCZF2025-YQ-2946/001)
公示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7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0日
本招标项目陕西有色碳硅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硅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遴选(招标项目编号:SCZF2025-YQ-2946/00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陕西有色碳硅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硅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遴选的入围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陕西有色碳硅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硅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遴选
1、入围候选人基本情况
| 排序 | 包名称 | 入围候选人名称 | 投标下浮费率 | 质量 | 服务期 |
| 1 | 陕西有色碳硅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硅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遴选 |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40%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自招标人签发的委托内容至本期工程通过竣工结算审计为止 |
| 2 | 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40%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自招标人签发的委托内容至本期工程通过竣工结算审计为止 | |
| 3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0%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自招标人签发的委托内容至本期工程通过竣工结算审计为止 | |
| 4 | 陕西华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40%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自招标人签发的委托内容至本期工程通过竣工结算审计为止 | |
| 5 |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0%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自招标人签发的委托内容至本期工程通过竣工结算审计为止 | |
| 6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40%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自招标人签发的委托内容至本期工程通过竣工结算审计为止 | |
| 7 | 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40% | 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和标准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自招标人签发的委托内容至本期工程通过竣工结算审计为止 |
2、入围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 序号 | 包名称 | 入围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陕西有色碳硅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硅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遴选 |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张波 | / |
| 2 | 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侯银锁 | / | |
| 3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王兵菊 | / | |
| 4 | 陕西华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王琨 | / | |
| 5 |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陈新 | / | |
| 6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凌勇 | / | |
| 7 | 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雷婷 | / |
3、入围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序号 | 包名称 | 入围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陕西有色碳硅新材料有限公司碳硅新材料产业一体化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遴选
| 龙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3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4 | 陕西华龙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5 | 中联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6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 7 | 远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3.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3.2、异议事项 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3.3、相关证明材料;3.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3.5、如委托 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 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复印件、本企业近六个月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五险中的一种);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 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综合办公室马超处,电话:029-85235014
三、其他公示内容
无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有色碳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有色碳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黄陵县双龙镇政府院内
联系人:冀宁康
电话:1779591727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系人:李丹 杨晓义
电话:17392798191
电子邮件:42165218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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