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建政校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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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十四中学建政校区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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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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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437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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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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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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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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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十四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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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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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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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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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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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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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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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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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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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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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新建一栋教学综合楼,新建总建筑面积11779.96平方米,地上新建总建筑面积 10021.44 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 8423.23 平方米地上不计容建筑面积1598.2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758.52平方米,地下计容建筑面积1156.85平方米,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 601.67 平方米,建筑高度为28.50米,最大跨度为16米,基坑深度为5.6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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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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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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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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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9开标室(工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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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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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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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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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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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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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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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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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南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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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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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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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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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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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交一公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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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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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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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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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73770.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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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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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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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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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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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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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静(注册编号:桂245222200975;身份证号:152801********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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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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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凤英(身份证号:500102********9068;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5532)
盛进(身份证号:522428********1056;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5901)
潘锴(身份证号:430321********1219;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4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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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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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横州段)新福镇安置点2号地块统规统建工程
2. 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宅小区项目(A3地块)
3.南宁市四联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宅小区项目(A4地块)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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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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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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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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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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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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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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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470328.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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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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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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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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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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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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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雪鹏(注册编号:桂245121442873;身份证号:452502********3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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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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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练华(身份证号:450323********3019 ;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1854 )
梁燕玲(身份证号:452225********0920;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4769; )
黄乾福(身份证号:450703********7297;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077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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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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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崇左市老年人康复护理大楼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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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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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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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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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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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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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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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68725.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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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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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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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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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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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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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大娟(注册编号:桂245202200739;身份证号:45052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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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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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炎(身份证号:450325********0653;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14)0006458)
王林(身份证号:450324********1938;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4)0015662)
肖钰涵(身份证号:450328********0626;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19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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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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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临桂新校区1#国际交流中心及地下室工程
2. 广西全州农村合作银行综合业务大楼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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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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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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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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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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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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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E5%8D%97%E5%AE%81%EF%BC%89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zfcg.gxzf.gov.cn%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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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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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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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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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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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53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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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