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BZZB-25-205
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2025-2026年重大投资项目配套资金争取专项咨询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8400000.00
最高限价:
8400000
采购需求:
本项目服务内容为重大投资项目配套资金争取专项咨询服务,主要包括项目投向规划、项目审查评估、项目策划包装、项目管理培训、项目填报指导及后续跟踪服务等,详细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detail#招标公告-雄安新区2025-2026年重大投资项目配套资金争取专项咨询服务项目#_#pdf#_#b8063312-97b2-4c07-8f70-20b088fd906a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实际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为30%,其中给小微企业预留份额为100%。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本项目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要求如下:①供应商为非中小微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低于预算金额的30%,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预留份额的100%。供应商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②供应商为中型企业的,应当将采购项目合同的部分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给小微企业分包比例不低于预留份额的100%。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则不允许分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附表。
注:①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②《中小企业声明函》、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2.2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2】6号)的规定: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本项目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改为承诺函形式,以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承诺函随中标、成交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供应商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null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响应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各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3%80%81%E2%80%9C%E4%B8%AD%E5%9B%BD%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E2%80%9D%EF%BC%88http://www.ccgp.gov.cn/%EF%BC%89%E6%9F%A5%E8%AF%A2%E4%BF%A1%E7%94%A8%E8%AE%B0%E5%BD%95%E3%80%82%E5%AF%B9%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7%9A%84%E5%8D%95%E4%BD%8D%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6%B4%BB%E5%8A%A8%EF%BC%8C%E7%94%B1%E9%87%87%E8%B4%AD%E4%BA%BA%E6%88%96%E9%87%87%E8%B4%AD%E4%BB%A3%E7%90%86%E6%9C%BA%E6%9E%84%E7%8E%B0%E5%9C%BA%E6%9F%A5%E8%AF%A2%E4%B8%BA%E5%87%86%E3%80%82%3Cp%3E (4)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8日至
2025年10月25日,
00:00-12:00-12:00-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https://***/)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
其它
售价: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1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https://***/)(本次采购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1月07日09点00分
地点:
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https://***/)(本次采购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供应商不参与现场开标,需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此项目为“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即采用:专家“盲抽”、副场“盲定”、异地专家“盲评”的方式。
3.供应商技术部分原则上不超过80页,如超过页数要求,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考虑减分。
4.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河北省统一市场主体库信息注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点击“交易响应方登录”→点击“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使用省平台账号在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登录即可。已完成注册的不必重复注册。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2-5620125,政采云技术电话:95763。
5.本项目支持北京CA(雄安政采版)和河北CA,请供应商合理预估CA办理时间,以免影响投标。在制作、加密响应文件至开标解密过程中使用CA锁确保是一致的,同时CA须在有效期内,期间如进行续费、变更等任何业务办理,都将导致文件无法解密,视供应商放弃投标并承担一切后果。北京CA办理电话:4009982981,河北CA办理电话:4007073355。
6.请供应商于规定时间内在雄安新区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打开政采云平台网址→使用河北省主体库信息登录→首次登录需关联政采云账号→获取采购文件→安装投标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及时关注原公告发布媒体获取更正信息→CA锁签章形成JMBS格式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技术支持电话:95763。
7.本项目进行远程不见面开标,推荐供应商使用Chrome或Edge浏览器→登录政采云平台→开标评标(按要求提前完成浏览器环境检测)→进入对应项目→阅读“开标活动纪律”→进入开标大厅,等待组织机构开启解密。技术支持电话:95763。
8.供应商应及时进行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请供应商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9.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因平台字数限制,公告其他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河北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地址:
河北省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孟先生
0312-56711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北咨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云杉路2号院11号楼2层201室
联系方式:
刘工、陈工、王工
0312-56197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工、陈工、王工
电 话:
0312-5619755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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