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BTS-2025009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溪里方村、东陈村、樟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784000(元) | 牵头供应商:浙江数治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浙江数治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简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华策中心2号楼401室 |
2 | 报价:398000(元) | 牵头供应商:宁波易旸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联合体:宁波易旸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金源路818号9号楼东楼302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象山县房管中心象山县东陈乡东陈村、樟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 象山县房管中心象山县东陈乡东陈村、樟岙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规划成果要求2027年12月前完成,具体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2 | 象山县房管中心象山县墙头镇溪里方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 象山县房管中心象山县墙头镇溪里方村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规划成果要求2027年12月前完成,具体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内容与技术需求”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见光,章恒(第1、2标项采购人代表),郑波杭,庄吉东,林琪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浙江数治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简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69.7 | 68.7 | 73.7 | 71.5 | 78.7 | 72.46 | 17.86 | 90.32 |
1 | 宁波易旸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64.2 | 62.2 | 68.0 | 50.3 | 74.3 | 63.8 | 17.72 | 81.52 |
1 | 杭州禾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绍兴越州都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58.5 | 44.1 | 67.1 | 44.0 | 69.4 | 56.62 | 18.28 | 74.9 |
1 | 浙江众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金华久汇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48.5 | 38.6 | 59.9 | 37.5 | 61.1 | 49.12 | 20.0 | 69.12 |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2 | 宁波易旸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宁波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65.4 | 65.6 | 73.0 | 70.0 | 76.2 | 70.04 | 19.35 | 89.39 |
2 | 浙江数治空间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浙江简古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69.6 | 61.7 | 71.7 | 67.5 | 68.8 | 67.86 | 19.3 | 87.16 |
2 | 杭州禾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绍兴越州都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58.5 | 44.1 | 66.1 | 43.5 | 65.2 | 55.48 | 20.0 | 75.48 |
2 | 浙江众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49.0 | 38.6 | 61.2 | 40.0 | 55.9 | 48.94 | 19.49 | 68.43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该费用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付清。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标项1:11760;标项2:597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房管中心
地 址:象山县宾阳路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章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67165
质疑联系人:倪钢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67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天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丹阳路558号楼2-1606-B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宋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979898、18758829289
质疑联系人:赖炫辰
质疑联系方式:1345611989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翁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032
附件信息:
787.5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