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堡经济开发区信息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已由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以
南开审批投资备字〔2025〕98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唐山中实信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唐山中实信达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103814.2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54572.11万元,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5251平方米,主要对项目区进行土地整理后,优先建设运维管理中心 1 栋、科技研发楼 1 栋以及配套公辅设施,建设绿化、道路、停车场、充电桩设施等,安装智慧系统工程,购置安装入驻经营所需的生产设备、工作设备等 ,建设地点: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大碱路以东,开元路以西,兴达道以南,荣福道以北地块 。 2计划工期: 1080 日历天。 3质量标准: 合格,其中: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商务合约管理等全部内容,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54859.2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财务要求:
出具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提供) 3.1.2业绩要求:
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的 (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报告的审查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验收时间为准)至少一项类似建筑工程业绩。①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②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承担设计工作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承担施工工作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上述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合同协议书部分、施工图审查报告(设计提供)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施工提供)或竣工验收意见(施工提供)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施工提供)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没有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以“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为准)2.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评标当天查询为准)(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提供)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2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3.1.7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提供)2.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 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5.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3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联合体投标时各方均提供)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者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执业资格;□ (专业名称)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2.拟派项目经理自2023年1月1日以来(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报告的审查时间为准,监理、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意见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验收时间为准)担任过至少一项已完类似建筑工程项目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项目经理)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上述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的合同协议书部分、施工图审查报告(设计提供)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施工提供)或竣工验收意见(监理、施工提供)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监理、施工提供)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项目经理业绩与企业业绩可以为同一业绩。3.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其他: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10-20 09:00:00至
2026-10-26 17: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0000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1-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系统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1.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如未成功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本项目采用网上全流程电子化采购。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任意一家 CA 证书(包括河北CA、北京CA、山西吉大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文件,CA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北京CA:400-994-3319;山西吉大CA:400-653-0200;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00-9888;CQCCA:400-819-9995。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唐山不见面开标大厅,不需到开标现场;使用 CA 完 成对其递交的电子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长 30 分钟。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6.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7.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为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标、评标期间各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如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须按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链接])向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 张雪 ,联系电话: 0315-5918258 。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河北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315-5658995 电子邮箱:
nbkfqzbb@[链接]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南堡经济开发区信息材料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投标人\供应商 0 13.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唐山中实信达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唐山国资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唐山市曹妃甸区南堡开发区市政楼二楼202室 | 地址: | 唐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北路152-1号时代大厦A座写字楼7层707室 |
| 邮编: | NPjsfzgs@[链接] | 邮编: | tsgzxmgl@[链接] |
| 联系人: | 史文伟 | 项目负责人: | 张雪 |
| 电话: | 0315-5658833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5-5918258 |
| 传真: | 0315-5658833 | 传真: | 0315-5918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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