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第六师医院102团分院定制安装电子显示屏项目
项目编号:62025052796056643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机构管理员0994-5655553报价起止时间:2025-06-05 19:33-2025-06-17 15:00
采购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医院102团分院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备、配套设施及软件销售的资质,并具有施工相关资质,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操作资质
供应商基本要求:基本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采购需求清单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LED | 核心参数要求:商品类目: LED显示屏; 户外电子显示屏: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表;采购人需求描述:具体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表;次要参数要求: | 1张 | 222858.00 | - |
响应附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表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五家渠市 兵团一零二团 102团分院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验收结算及售后 | 1、所有施工项目均包含主体材料、辅助施工材料费用,包含设备运输费、登高车费、人工安装调试费、设备维保、税金和其他所有费用,包含垃圾清运费用及清洁卫生; 2、工期必须在30日内完成; 3、安装完成后试用30天,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支付货款; 4、质保期大于等于一年; 5、中标方在保质期内免费维护,若发生运行不正常,负责排查原因,并进行维修,保障运行正常。 |
设备参数及安装要求 | 1、主屏:户外Q2.5Pro全彩模块组装而成,单块模组32cm×16cm,模组总面积20.48平方米(不含外边框尺寸、整体模组长6.4米,高3.2米),主屏外周需配套安装相关边框,安装边框后整体面积大于等于21.45平方米,整体厚度小于等于20cm,做防雨防水防雷设计,预留散热空隙,美观的同时便于设备散热; 2、配套设备:包含工作站设备(电脑等)、视频处理器1台,配电柜1台,主线缆+主网线1套;备用显示模组5块,备用模组电源2台,备用接收卡1张。 3、安装位置:门诊楼四楼墙外。 4、投标方须前往现场查看,参标设备参数符合甲方设备参数正偏离,投标时附有现场勘察证明。 5、施工前先进性材料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始施工操作; 6、施工期间需要使用的所有工具及辅助配件(如:螺丝、电焊条等)均由施工方提供; 7、施工后负责清理施工区域所有垃圾杂物,并负责所有施工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包含建筑垃圾清运; 8、施工方:施工方必须是有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资质的相关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在确保安全设施齐全及相关责任书签署完毕后可以施工。 9、施工方施工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必须提供材料相关合格证明。 |
施工单位要求 | 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设备、配套设施及软件销售的资质,并具有施工相关资质,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关操作资质; 2、中标的施工单位需和医院签订正规合同等相关文书; 3、施工单位必须和医院签订安全生产等相关责任书后才能施工; 4、施工前需进行必要的围挡,设立醒目的标识标牌,在保证安全及避免粉尘扩散的前提下进行施工; 5、施工活动必须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开展,避免下班时间施工及夜间施工影响患者休息及治疗,避免因施工给医院造成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
售后服务 | 必须提供上门售后服务保障,如:现场安装调试、现场培训、现场验收等。 |
质保期限 | 免费质保至少一年,一年之内出现问题无条件维修更换。 |
供货要求 | 所供货物、服务、工程的安装、调试完毕后试用30天,如发现所供货物、服务、工程与需求不符或不能满足技术性参数要求,视为虚假应标不予验收,投标人自行更换为满足要求的货物、服务、工程,否则后果自负。 |
响应要求 |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满足所有采购需求附件要求。提供清晰的营业执照 、报价单(注明联系人、电话并盖章),制作成PDF文件,如不按要求制作,导致审核不通过,后果自行承担),报价即视为认可采购方所有要求,本项目所有要求条款最终含义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不以其他任何主观理解为准。 |
送货上门 | 必须包含落地服务,并按照采购方要求配送至指定地点、区域并安装调试,供货商承担此部分费用。 |
付款方式 | 无需预付款,所供货物、服务、工程的安装、调试完毕后试用30天,无运行故障,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采购方需求的所有结账资料,经采购方确认无误后可以支付至合同总金额的100%。 |
合同要求 | 待我院询价确认后,中标单位于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需加盖公章,合同应详细列明商品或服务的名称、规格、数量等详细信息,采购方与中标单位确认无误后,签订合同,无特殊原因,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所供货物、服务、工程的安装、调试完毕后试用30天,如发现所供货物、服务、工程与需求不符或不能满足技术性参数要求,视为虚假应标不予验收,投标人自行更换为满足要求的货物、服务、工程,否则后果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