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越华庭云和院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5-GC-055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越华庭云和院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二
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1657 万元,招标人为郑
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用地面积为37594.20㎡,总建筑面积为222868.1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8408.14㎡,地下建筑面积64460㎡。其中二标段总建筑面积69785.89㎡,地上建筑面积
为50145.89㎡,地下建筑面积19640㎡,包含1~3#、6#楼及配套(1#、2#、6#为26 层高层
住宅,3#楼为25 层高层住宅,高度75 米以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越华庭云和院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越华庭云和院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 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自行承诺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
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3.3.2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为投标人在
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1 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
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2022、2023、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需提供2022 年1 月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出具承诺书,若为联合体需各方共同盖章);
3.6.2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
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失信行为。
①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息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
称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验证码后查
询;
②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
网-点击信息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
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
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
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6.3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
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
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书,并加
盖单位公章);
3.6.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
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6.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
公章);
3.7 其他要求: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 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
工总承包方。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9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
规(2024)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
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 年07 月25 日 00 时00 分到2025 年08 月13 日 23 时59 分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08 月14 日 09 时30 分
递交方式:详见公告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08 月14 日 09 时30 分
开标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越华庭云和院建设项目已由郑州市金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307-410105-04-01-514440,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越武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对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金越华庭云和院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越华庭云和院建设项目EPC 工程总承包二标
段(二次)。
2.2 项目编号:25-GC-0553。
2.3 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宏康路(龙门路)南、香山路(洛阳路)西。
2.4 项目概况:总用地面积为37594.20㎡,总建筑面积为222868.1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58408.14㎡,地下建筑面积64460㎡。其中二标段总建筑面积69785.89㎡,地上建筑面积
为50145.89㎡,地下建筑面积19640㎡,包含1~3#、6#楼及配套(1#、2#、6#为26 层高层
住宅,3#楼为25 层高层住宅,高度75 米以上)。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及设计范围内的设施采购、安装、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办理相
关手续、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质保期内保修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
2.6 计划工期要求:788 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7 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
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招标人的具体要求,且设计成果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2.8 标段划分: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
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3 人员要求
3.3.1 项目总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
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自行承诺书),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与
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3.3.2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为投标人在
职正式员工,与投标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 年1 月1 日以来具有1 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5 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
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2022、2023、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
3.6 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需提供2022 年1 月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承诺书,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
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出具承诺书,若为联合体需各方共同盖章);
3.6.2 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
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失信行为。
①单位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网-点击信息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
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
称中输入投标人名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输入验证码后查
询;
②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失信查询,查询路径:登录信用中国
网-点击信息公示-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在被执行人姓名/名称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
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
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输入验证码后查询;
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证明,证明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经查询若上述查询对象任意一个存在失信记录
的,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6.3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
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企业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
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书,并加
盖单位公章);
3.6.4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
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6.5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单位
公章);
3.7 其他要求: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公司信息、
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或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提供。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 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
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
工总承包方。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9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
规(2024)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
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
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5 年7 月25 日至2025 年8
月13 日,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凭企业CA 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尚未办理企业CA 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 及签章办理流
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
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8 月14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A 区第四开标室(郑州市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
叉口郑发大厦六楼)。
5.3 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ZZTF 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
菜单。
5.4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
求上传经CA 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 密钥和企业CA 密钥进行签章制作。
5.6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
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升级的通知》(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的要求设置
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投标人
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
电话:4009980000。
(说明: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 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
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郑州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河南省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
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
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郑州版)完全卸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南路交汇处新发展大厦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18539968568
邮 箱:chengyan3@yuexiuproperty.com
传 真:无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红专路与东明路交汇处名门国际中心21 层
联系人:裴昕、张冠男
电 话:0371-60110858、55679361
传 真:0371-88816997
邮 箱:guoxinzhaobiao126@126.com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35 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tbjgc@163.com
2025 年7 月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越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与榆林南路交汇处新发展大厦
联 系 人:程女士
电 话:18539968568
电子邮件:chengyan3@yuexiuproperty.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郑州市红专路与东明路交汇处名门国际中心21 层
联 系 人: 裴昕、张冠男
电 话: 0371-60110858
电子邮件: guoxinzhaobiao126@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