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叶城县HB站点取暖用煤运输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XCT2026-KS-005
项目名称:叶城县HB站点取暖用煤运输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39500
最高限价(元):10395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叶城县HB站点取暖用煤运输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395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为专用站点采购冬季用煤运输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运输服务(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4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链接],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公告发布于新疆政府采购网。2.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变更、答疑及澄清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采购方式,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领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响应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与本次采购活动相关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各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完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并申领CA数字证书。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与响应或响应失败的,相应责任由供应商承担。5.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政府采购网([链接])下载专区获取政采云电子响应客户端,安装后凭账号密码或CA证书登录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使用该客户端时,建议采用WIN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供应商须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证书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7.供应商须于开标前完成电脑浏览器配置(建议选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文件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限为30分钟,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的,相应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叶城县委政法委员会
地 址:叶城县团结西路14院
联系方式:17881783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诚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东湖街道青云社区2组026号
联系方式:19990900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雪霞
电 话:1999090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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