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马头山镇下张党支部旧址整体提升项目性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资溪县马头山镇下张党支部旧址整体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 元
最高限价:711283.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抚资购2023F000983329
2023年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专项(下张党支部旧址提升)
1
处
800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 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 法律、行
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供
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
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公司
信用报告:经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复在政府采购等招标领域使用经中国人民银
行各省分行进行了征信备案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5.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5.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
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
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
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6.1 具有文物行
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2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
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
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