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戈县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购买服务采购项目(2026)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GZFCG2025-30394
采购项目名称:班戈县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购买服务采购项目(2026)二次
标包编号:GZFCG2025-30394-001
标包名称:班戈县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购买服务采购项目(2026)二次
二、废标原因
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核实发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西藏晶彩实业有限公司与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西藏国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均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特定能力与条件。为确保项目质量、避免履约风险,经研究决定,现对本项目作废标处理。1. 项目概况:本项目核心内容完成履约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 招标文件疏漏:经复核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资格要求,未能明确、具体地规定上述履约所必需的特定资格或能力条件,导致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仅能依据招标文件列明的有限条款进行评审,无法有效甄别投标人是否具备完成项目的核心能力。 3. 候选人能力核实结果:经核查,上述两家候选人均不具备履约的关键能力,若授予合同,将导致项目无法按质、按量、按时完成,造成重大风险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予废标。
本次废标的直接原因虽非投标人违法,但招标文件因未规定关键资格条件,导致了采购过程存在重大缺陷,影响了采购结果的公正性与有效性,使得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候选人进入中标候选人名单,此情形符合“影响采购公正”的法定废标条件。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招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择优选择能够合格履约的承包人。当前局面下,中标候选人均不具备履约能力,已使得本次招标活动失去了其根本意义。基于以上事实与法律依据,我单位正式决定本次招标结果废标处理,不对任何中标候选人授予合同。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单位将立即启动后续工作。重新招标,在完成招标文件修改后,将依法重新组织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原投标人可关注我方后续发布的招标公告,并欢迎符合新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潜在投标人积极参与。
对于本次废标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同时,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一直以来的关注与参与。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藏那曲班戈县公安局
地 址:
西藏自治区班戈县吉江扎西中路8号
联系方式:
089636720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西藏名典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汤富焱
传真:
地 址:
拉萨市金珠西路格桑林卡D3-1
联系方式:
191616356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汤女士
电 话: 19161635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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