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城市生态廊道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6-511521-04-01-161334】FGQB-081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宾发展产城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叙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506-511521-04-01-161334】FGQB-0816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建设地点:宜宾市高铁南片区南区,北临府前路、南临南二十路和南二十一路、东接南丝绸路、西临南二街。 2.2建设规模:项目涉及7宗公园绿地,建设用地编号为NQ01-12、NQ02-06、NQ05-07、NQ09-01、NQ09-04、NQ05-02、NQ05-04(地块号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图为准)。项目规划用地面积约587.62亩,总建筑面积约14200㎡,其中地上配套服务驿站建筑面积约6200㎡,地上停车位约360个;地下建筑面积约8000㎡,停车位约200个;新建水系工程面积约26000㎡及配套生态驳岸约4600m;新建城市绿道约4000米及配套人行天桥5座,其中金沙江大道人行桥、外江路人行桥单跨度超过45米(具体指标均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审核通过的方案为准)。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园建工程、绿化工程、水系建设及水生态工程、配套建筑全专业工程、环境氛围照明工程、桥梁工程、户外家具工程、标识标牌工程、人防工程等。 2.3服务期限: (1)施工阶段服务期:自监理人员正式进场之日起至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完工并完成结算审计之日止(具体时间以委托人通知为准),其中项目施工工期约为300日历天。项目计划于2025年9月开工建设,2026年6月底整体完成竣工验收。若因土地报批、杆管线拆迁、环保管控、征拆(土地征拆、地面附着物征拆等)、施工场地移交等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按时开工建设,则相应建设工期顺延。本项目为全过程监理,若项目工期延长,监理费不做调整(本项目不涉及监理延期服务费),具体完工时间以双方协商为准。 (2)保修阶段服务期: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施工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4项目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含设计变更)的工程施工及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监理)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合同建安工程费在3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监理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25 00:00 至 2025-09-30 00: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15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15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