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盐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盐资规挂
[202
5
]0
17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 m
2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投资强度要求
|
拍卖
保证金
|
建设工期
|
建设项
目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
地
率
| |||||||||
盐资规挂 [202
5
]0
17
号
|
盐州街以东,平安大街以西,铁山路以南,福安路以北
|
51228.5
|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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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
0
%
|
≥3
5
%
|
住宅 70年、 商业40年
|
|
22290
万元
|
3年
|
详见盐资规挂 [202
5
]0
17
号
国有建设用地
规划条件。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①竞买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公司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地的竞买;②在“信用河北”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竞买。存在欠缴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的、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限制竞买;③企业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借款、金融机构贷款、不得使用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竞买人应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作出承诺
)。
三、本次拍卖出让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正、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17
日,到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2
5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
5
年
11
月
17
日向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拍卖保证金的截止日期为
202
5
年
11
月
17
日
1
7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中心将在
202
5
年
11
月
17
日
17时
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202
5
年
11
月
18
日
上午
9时30分
,在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
外地企业参加竞买,应在竞买成功后在盐山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
;
(二)本次拍卖不允许邮寄投标文件
;
(三)个人不得参与住宅用地竞买;
(
四
)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
(
五
)未尽事宜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山县支行
户 名:盐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子
账
号:
506210010400255760000000445
联系电话:
0317-6221041
0317-6092
189
联系人:
杨成涛
尚娜娜
盐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
5
年
10
月
29
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