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所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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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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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吉尔物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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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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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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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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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的 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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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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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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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位于槐荫区机床二厂路12号
标的2位于槐荫区机床二厂路2号北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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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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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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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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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瑕疵:暂未取得房屋产权证书,验收流程已提交,正在等待竣工验收报告下发,建筑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出租标准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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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披露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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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方自行承担标的装修并自行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采取妥善的卫生、治安、防火、防盗、维修等措施,租赁期间发生的安全、经济等方面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独立承担。
2、承租方保证在合同终止时基础设施以可靠运行状态随同租赁房屋归还出租方(以交房清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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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及价格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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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决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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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尔物业公司专题汇报会议纪要202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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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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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中大恒正资评报字[2025]第0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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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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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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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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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1为人才公寓配建底商及地下停车场,位于济南市槐荫区机床二厂路12号,其中底商2654.23平方米,地下停车场7629.26平方米,车位个数320个。标的2为技工学校实习车间,位于槐荫区机床二厂路2号北厂区 ,为技工学校实习车间,为二层砖混楼,面积为1533.04平方米。
2、房产所有权为: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
3、标的查勘联系人:董老师 1566697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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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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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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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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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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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年租金2431972.63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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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标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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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的1(底商及地下停车场):2252773.68元
2、标的2(技工学校实习车间):179198.95元
两个标的前3年年租金2,431,972.63元,后2年年租金在第3年的基础上增长5%,项目如产生竞价,年租金计费基础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
3、以上租金不含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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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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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每季度支付一次。承租方在资产出租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指定账户支付首期租金。
2.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不得用银行保函)。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缴纳。
3.本项目装修期1个月,自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装修期结束次日起开始计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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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承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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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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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用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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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合法合规,非危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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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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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信誉要求:承租方需要具备济南市租赁市场的良好信誉口碑及丰富的运营管理经验;承诺无恶意克扣、不退租客押金等行为的保证书(加盖单位公章);承租方须无经营异常、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信息行为(查询途径:国家信用信息网http://***/index.html%EF%BC%89%EF%BC%9B%E6%9C%AA%E8%A2%AB%E4%BA%BA%E6%B0%91%E6%B3%95%E9%99%A2%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8C%E4%BB%A5%E5%85%A8%E5%9B%BD%E6%B3%95%E9%99%A2%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4%BF%A1%E6%81%AF%E5%85%AC%E5%B8%83%E4%B8%BA%E5%87%86%EF%BC%88%E6%9F%A5%E8%AF%A2%E7%BD%91%E5%9D%80%EF%BC%9A%3Ca style="color: rgb(85, 85, 85);" href="http://***/shixin/%22%3Ehttp://zxgk.court.gov.cn/shixin/%3C/a%3E%EF%BC%89%E3%80%82%3C/p%3E%3Cp%3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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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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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租方可以对标的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方案须征得物业公司审核同意;允许承租方进行转租。
2.租赁方需接受并遵守房屋所在地城管、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的管理并按时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全部费用。
3.承租方有义务向出租方提供转租合同备案。
4.意向承租方向济南产权公司一经提交承租报名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协议条款的约定,自愿接受本标的资产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意向承租方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房屋现状及房屋质量瑕疵等理由拒绝签订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要求延长合同期或拒付租金等情况,否则被视为违约,并追究承租方相应法律责任。
5.因意向承租方违约导致项目重新挂牌的,新的挂牌成交价如低于本次成交价,则差额部分出租方有权由违约方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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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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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1:15万元 标的2: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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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缴纳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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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账 号:45100010873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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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处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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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无特殊约定,项目成交后,保证金转为首期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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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交纳的扣除产权公司费用后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经济补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 (2)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承租方未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参加后续承租的; (3)承租方未能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4)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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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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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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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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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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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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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5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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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
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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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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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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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17:00前到达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产权交易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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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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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经理、靳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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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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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87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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