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2024-2025年农村道路 EPC(打捆)建设工 程(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监理
补遗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顺庆区2024-2025年农村道路 EPC(打捆)建设工 程/标段施工监理招标文件中: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顺庆区2024-2025年农村道路 EPC(打捆)建设工 程(项目名称)已由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南顺发改行审【2025】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南充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南市交行审【2022】176号、南市交行审【2025】30号、南市交行审【2025】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南充市顺庆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充市顺庆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顺发改行审【2025】4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现修改为: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顺庆区2024-2025年农村道路 EPC(打捆)建设工 程 (项目名称)已由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南顺发改行审【2025】44号、南顺发改行审【2025】45号、南顺发改行审【2025】46号、南顺发改行审【2025】47号、南顺发改行审【2022】8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南充市交通运输局(批准机关名称)以南市交行审【2022】176号、南市交行审【2025】30号、南市交行审【2025】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顺庆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南充市顺庆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监理 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顺庆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顺发改行审【2025】44号、南顺发改行审【2025】45号、南顺发改行审【2025】46号、南顺发改行审【2025】47号、南顺发改行审【2022】8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鸿鲲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二、其余事项不变。
招标人:南充市顺庆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