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工程名称天台县“车路云一体化”智能网联示范应用项目(场地平整及边坡防护工程) 标段名称天台县“车路云一体化”智能网联示范应用项目(场地平整及边坡防护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条件天台县“车路云一体化”智能网联示范应用项目(场地平整及边坡防护工程)已经台州市天台县行政审批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411-331023-89-01-647084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比例:30.54%;银行贷款比例:69.46%,项目业主为天台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天台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天台县“车路云一体化”智能网联示范应用项目(场地平整及边坡防护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6428.520000万元,工程概算112545.660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74476.420000万元,建设规模:天台县“车路云一体化”智能网联示范应用项目(场地平整及边坡防护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包括:①土石方工程:挖方2167951.83m³,填方3370228.81m³,缺填1202276.98m³,表面积430058.73m2。②边坡支护工程:自然放坡坡面面积61706.36m2,混凝土格构式锚索坡面面积18026.17m2,钻孔灌注桩结合扶壁式挡墙长度448m。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地点:天台县坦头镇。2.2 招标范围:本次为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范围为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所包含的 天台县“车路云一体化”智能网联示范应用项目(场地平整及边坡防护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其中,□建筑面积_____㎡。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2947.734800万元。2.3 施工工期:300日历天。备注:/。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_____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_____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投标人:√3.1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3 自2021年01月01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大于等于1亿的市政工程要求的单个合同施工业绩;【投标人资格业绩最多提供1个业绩,超过1个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的业绩予以认可。】;1)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指:①合同的扫描件(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提供)、②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③业绩项目在公开招标平台中标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或在省级(含直辖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建筑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查询网址或省级(含直辖市)住建部门项目备案信息或合同网签结果信息截图。三者缺一不可,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的,还需要提供竣工验收证书,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项目规模(如合同上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可采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证明)、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等内容。2)投标人业绩解释顺序为:① 合同②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③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证明材料④公开招标平台中标公示截图及查询网址或在省级(含直辖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原全国建筑市场建筑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结果截图以及查询网址或省级(含直辖市)住建部门项目备案信息或合同网签结果信息截图。3)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投标人名称、项目规模(如合同上无法体现项目规模,可采用初步设计批复文件证明)、项目内容、合同签订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的,业绩不予认可。)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5) 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1、3.2内容,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3.3内容;a.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c.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d.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e.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f.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g.联合体根据自身情况,人员由牵头人或成员方出具均可。√3.5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拟派项目负责人: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3.8 _____。(三)其他:□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_____人;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01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3.16 ①以上3 .11-3.14条所述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均指联合体各方成员;②上述3.10-3.15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承诺书”中有特别注明外,“投标承诺书”中投标人均指联合体各方成员 。招投标方式4.1 公开招标。4.2 √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补充、答疑及澄清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链接])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链接]。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10月23日~ 2026年11月19日。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6.2 _____。 行政监督部门行政监督: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天台县丽泽大道288号天合智谷D幢 邮政编码:317200 电 话:0576-89356340 投诉受理部门:天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 址:天台县丽泽大道288号天合智谷D幢 邮政编码:317200电 话:0576-89356340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天台经济开发区建设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始丰街道丽泽大道288号天合智谷A幢306联 系 人:陈淳杰电 话:15268865849邮 箱:_____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台州市天台县天台山中路288号5号电梯4楼联 系 人:李萍、夏江洋电 话:18758678755邮 箱:_____202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