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智能机器人创新应用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DHY-CG-2025043)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智能机器人创新应用平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14.68 万元,招标人为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智能机器人创新应用平台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智能机器人创新应用平台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灵武市职业技术学校智能机器人创新应用平台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 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 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 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
(3)“信用中国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信用查询记录(采购单位及磋商代理机构在开 标时查询);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函;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8)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拒绝大型企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
注:1、以上资料投标文件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扫描件需清晰可辨,无法辨认的 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6 月 19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6 月 26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前 3 条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
送至邮箱..com.com 获取磋商文件或网上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30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
